這是一位與日本軍國主義鬥爭時間最長、最頑強的中國老人:抗戰期間,他曾在中國戰場上與侵華日寇拼死搏殺,血灑戰場;爲了捍衛中國人的尊嚴,他曾在敵國領土上,率領數百弟兄舉行自殺式暴動;爲了讓日本軍國主義謝罪,他不顧高齡,歷經13年一次次遠赴日本跨國討伐和訴訟,成爲中國民間對日索賠第一案。
現實:日本對待戰爭的態度讓人氣憤難平
在襄城縣城一個簡陋的小院時,耿老在院門口等待記者的到來。91歲的耿老行動雖然有些遲緩,但身子骨還算硬朗。他思維敏捷,目光依然堅毅。
講起60年前那段悲慘往事和日本對待戰爭的態度,耿老先生一口氣說了3個“讓人氣憤難平”。60年時光如逝,悲慘的歷史正漸行漸遠,但老人要求日本人正確對待歷史、真誠謝罪的心願卻分外強烈。
他說,要求日本政府道歉、賠償是他畢生的心願。“讓人感到氣憤的是,日本軍國主義曾給東亞人民帶來這麼大的災難,但時至今日,面對那段歷史,他們竟沒有一點反省,不認識罪行,還屢屢歪曲歷史,甚至刪改教科書,讓受害人民氣憤難平。”
“歷經13年的花岡跨國訴訟,變成了一樁懸案,讓人氣憤難平。我們提出的三項要求,謝罪、建紀念館、賠償,一項也沒有落實,僅僅拿出一點錢,說是對中國受難者的‘捐出',還申明不含有補償、賠償的性質。捐出是慈善性質,這種說法中國人不可能接受,我們需要的是賠償、是謝罪,僅僅在我們那一個作業點,他們就虐殺了418名中國同胞,這是一筆血債呀!”
說着,耿老先生打開了兩個裝滿了圖書資料和圖片的大櫃子,這是他家中最貴重的兩件傢俱,那段悲慘而沉重的往事,在老人的講述中向我們走來。
拼死暴動:爲了維護中華民族的尊嚴
1944年5月,作爲中國軍隊的一名上尉連長,耿諄在保衛洛陽的激戰中兩次受傷,醒來的時候已經在日軍的俘虜營裏。
兩個月後,耿諄被日本兵押上了一條海船,去日本做苦役。爲了躲避美軍的襲擊,海船要在大海上航行7天7夜。日本人把所有人關進船艙,還在外面蒙上防雨布。時逢盛夏,很多人中暑,幾天內就死了3個人。
“被送到日本做苦工的不光是戰俘,還有在河北抗日根據地抓捕的普通百姓。我們做工的地方有1000人,是分3次送去的。公司的名字叫做鹿島組,鹿島組給我們的任務就是在一個叫花岡的大集鎮做工,那個地方有銅礦,我們給銅礦挖排污下水道。”
“水道寬4米、深2米,但挖到1米深就向外浸水了,大家只好在水裏作業。”耿諄回憶說,“那裏8月就已經很冷了,整個冬季積雪都化不了。但我們每人只有一件單軍衣,腳上只穿雙草鞋,很多人腳心腳背生滿了凍瘡,有的人腳趾頭都凍掉了。爲了抗寒,有人把用過的水泥袋和稻草袋裹在身上,但日方的監工只要看見了就是一頓毒打,不少人被打倒後就再也爬不起來。”
“吃的就更慘。每天兩個饅頭和一頓糊,饅頭比日本人使用的茶杯還小,只能吃個半飽,後來逐漸減少,以至只給少得可憐的一點橡子麪和蘋果渣,大家只好到山上找樹根、野草吃,還不敢讓日本人看到。中毒、餓死人的事也經常發生。”
“勞工死亡的人數逐漸增加。起初,日本人允許死一個燒一個,後來爲節省燃料,要湊到八九個人才能燒一次,半年時間死了200多人。”
中國人可殺不可辱!他們決定發動起義,以死換得尊嚴。“在日本人生地不熟,語言也不通,花岡四面是海,暴動的結果肯定是死,但我們不暴動也難逃一死,最後還是下定決心起義。我們計劃將日本監工和中國漢奸殺死後,大家就往北海道的方向跑,到達海邊如果能搶到船隻就漂流大海,如果不成就與日本人決戰後投海自殺。”
6月30日晚上,20個精選出來的突擊隊員,乘夜色衝進監工住房,棍棒齊下,當場就砸死3個監工。可惜事先沒將窗戶釘牢,剩餘的5個監工越窗逃跑,除一人被打死外,另外幾個跑掉了。整個礦山頓時大亂,到處拉響警報。
“事先的計劃被打亂了,原來大家計劃做一頓飽飯吃的時間沒有了,我趕緊集合隊伍出發,到達獅子山時,隊伍就被衝散了。日本集結了2萬多憲兵、警察前來圍剿,將山團團圍住,並逐漸縮小包圍圈。一週後,除一人失蹤外全部被俘獲。”
“勞工們被兩個人捆在一起,在鋪着碎石和沙子的廣場上沒吃沒喝跪了3天3夜,膝蓋被磨破露出了骨頭。有的人被折磨死了,另一個人只好揹着死人跪在廣場上,3天就被折磨死了130多人。”
“日本警方認定了包括我在內的12個人是主謀,嚴刑拷問是不是中國政府授給我們顛覆日本的任務。我回答說,不是,暴動是爲我們的尊嚴。”
在秋田地方法院,檢察當局以殺人主犯的罪名,要求判處耿諄死刑、其餘11人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9月11日,耿諄被判無期徒刑。
日本戰敗後,中國勞工陸續被送回國內,1946年11月耿諄回到了祖國。回國後,他以務農爲生,1985年成爲襄城縣政協委員,次年當選縣政協副主席,現已卸任。
對日索賠:成了一樁未了的懸案
抗戰勝利後,因爲中國勞工的反抗和暴動,虐殺中國勞工的加害者們受到了國際遠東軍事法庭的審判,花岡作業所所長河野被判處無期徒刑,花岡作業所中山寮寮長伊勢、監工福和清水被判處絞刑。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戰中唯一一例被判爲戰爭犯罪的勞工案件。
“花岡慘案”中被虐殺的418個冤魂的血債沒有得以償還,中國勞工在日本受虐受辱的那段歷史,也沒能大白天下。爲了讓加害中國勞工的日本人謝罪、賠償,爲了讓那段歷史不再復演,從上個世紀80年代末起,耿諄多次遠赴日本進行討伐和訴訟。
“我們認識了日本律師,決定起訴鹿島組。1989年12月,我們以’中國勞工花岡事件受難者聯誼會'名義,向日本‘鹿島建設公司’鄭重提出了三項要求,一是向'花岡慘案'罹難者遺屬和倖存者謝罪;二是分別在日本大館市(當年的花岡町)和北京建立具有一定規模的花岡烈士紀念館;三是向'花岡事件‘受難者986人每人賠償550萬日元,以象徵性地補償我受難者肉體與精神上所遭受的苦難、創傷和犧牲。”
“大家表示,如鹿島建設公司’執迷不悟‘,縱使千載之後,子孫們也要繼續討還血債。但三項要求鹿島組一個也沒有兌現。”
“後來,我們11人在日本起訴鹿島組,我是首席原告,但東京地方法院宣判駁回了我們的訴訟請求。我們又向東京高等法院提起了上訴。高等法院從1998年7月開始,一共開了6次庭,但到第7次就開始找我們協商了,要求和解。到了2000年11月份我們才知道,鹿島建設株式會社提出給5億日元的捐款,並申明捐款不含有補償、賠償的性質。”
“我氣得昏迷了3天。他們沒有向中國人謝罪,這是日本人有意給我們的恥辱。到現在我還是不接受判決,我是首席原告,不接受就還保持着控訴的權力,這個案子現在就成了一樁懸案。”
“2003年3月14日,我發出了嚴正聲明,一如既往地反對屈辱的和解,拒絕領取可恥的鹿島捐出的發放金。我是花岡訴訟的首席原告,’和解‘對我們無效。今年是花岡慘案60週年,我重申我的嚴正聲明,日本人必須謝罪、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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