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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陝西省政府獲悉,從7月1日起,陝西省將在全省範圍內逐步建立和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居民也可享受像城市居民一樣的“低保”待遇了。
據介紹,這項制度可惠及農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因病、因殘、因災導致家庭喪失主要勞動力,難以維持日常基本生活的農村家庭,即農村五保戶和農村特困戶。
五保戶按每人每年720元執行,特困戶按每人每年300元執行。其他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5元的農村貧困戶按每戶每年100元或每戶每年50元標準給予臨時救助。政府對救助對象將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覈查,及時調整,以保證救助對象的準確性、公正性,確保有限的救助資金真正用於困難羣衆。
農村低保資金將以貨幣形式每半年或每個季度由鄉鎮民政辦公室發放到戶,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實行按月社會化發放。地方各級政府將多渠道籌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提供捐贈和資助,其資金全部納入專戶管理。
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陝西省政府對農村貧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差額救助的新型社會救助制度,也是陝西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現階段,將按照"低標準、小範圍起步,逐步提高救助標準、擴大救助範圍"的原則,確定救助的對象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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