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多次犯罪入獄,不僅不思悔改,出獄後相互勾結,夥同他人販賣、運輸毒品,還私藏槍支,日前,這對親兄弟一審均被判處死刑,其他幾名罪犯均獲重罪。
42歲的被告人金某是天津市紅橋區人,經曾因犯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的田某介紹與廣東人樑滿堂、樑志廣兄弟相識。該兄弟二人都曾因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和15年。2002年2月,樑志廣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在天津服刑。2004年初,被告人金某與來津探視樑志廣的被告人樑滿堂聯繫,欲購買毒品海洛因販賣牟利。同年1月至6月間,被告人樑滿堂夥同蘇某(另案處理)兩次從廣州市以託運物品夾藏毒品海洛因運至天津的方法賣給被告人金某毒品海洛因共200克,被告人金某以向樑滿堂開立的全國通存通取郵政儲蓄賬戶內存入人民幣的方式支付毒資。
2004年6月,被告人樑志廣刑滿釋放後,與樑滿堂共同向被告人金某販賣毒品海洛因。金某先後四次從梁氏兄弟處購得毒品海洛因1050克。金某還於同年8月2日到廣州市找被告人樑志廣、樑滿堂購得毒品海洛因700克,並夥同被告人樑滿堂去廣州市長運沙河貨物承運中心,以金某爲收貨人,將上述毒品夾藏在服裝中託運迴天津。
同年8月5日,被告人金某經被告人田某介紹在本市紅橋區中醫醫院附近,向被告人李某販賣毒品海洛因100克。16日,金某在本市大衚衕託運站再次領取梁氏兄弟給其託運的毒品海洛因時被抓獲歸案,並當場收繳毒品海洛因198.85克、咖啡因100.7克。後經偵查,公安機關將被告人田某抓獲歸案,並在田某的住處當場繳獲兩支獵槍及子彈17發。23日,公安機關在本市北辰區將被告人李某抓獲歸案,當場繳獲海洛因37.56克。27日,公安機關在廣州市梁氏兄弟住處將二人抓獲,當場繳獲毒品海洛因41.37克、甲基苯丙胺761.83克、咖啡因4809.09克、搖頭丸28.32克以及手槍三支、獵槍一支及子彈83發。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樑志廣、樑滿堂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且均繫累犯,應從重處罰。一審判決二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金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田某犯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00元。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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