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內查處職務犯罪八人
針對去年全省監管場所重大事故頻發的現象,四川省檢察院加大了對刑法執行的監督,在該省4個地區推行派駐監獄檢察室“縣改市”(由過去的縣級檢察院派駐監獄檢察室,改爲由市級檢察院派駐監獄檢察室)試點。據介紹,試點推行一年來,已在試點的4個監獄查處監獄職務犯罪3件8人,嚴打獄內又犯罪16件18人;4個試點派駐檢察室共清理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案件5813件,23份檢察建議促進了監管場所公正文明執法。
據瞭解,2004年,四川省監管場所發生了多起獄警特大瀆職犯罪窩案,該省檢察院在深入調查後,發現監督不力是案發重要原因之一。按照過去的模式,四川省有的縣級檢察院監所檢察科只有1人,有的甚至與其他科室合署辦公。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檢察院還要向監管場所派出檢察室,顯然力不從心。更爲嚴重的是,有的檢察室幹警吃住行幾乎完全依靠監獄,由他們來對監獄進行監督,無疑形同虛設。爲此,四川省檢察院提出,試行派駐監獄檢察室“縣改市”,並在達州、南充、樂山、宜賓4個市檢察院進行試點。經過該省的川中、川東、五馬坪、宜賓4個監獄派駐監獄檢察室一年的試點,因改變了管轄,提高了規格,從而較好地解決了當地現有檢察力量“小而散”、監督效果“弱而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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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川中監獄(原“四川省第一監獄”)發生一起重大越獄事件:兩名犯有持槍殺人、搶劫、綁架罪的重刑犯,從重兵把守、戒備森嚴的電網高牆上憑自制跳板飛身越獄。同年9月,四川涼山州人事局副局長、州編委主任在家中自殺。警方經過調查,發現他是因賭博欠下鉅債,不堪壓力而自殺。然而,更令人吃驚的是,放高利貸給這位副局長的竟是在監獄服刑的在押犯人楊福明。同時,獄內人員行賄受賄,在押從犯自殺、打死人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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