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狗”是否會造成新的交通違規行爲?
□“電子狗”的“反執法”行爲,是否合法?
近日,針對公路上的“電子眼”,在福州等地一些車上出現專門對抗“電子眼”的“電子狗”,專業術語稱“反雷達測速器”。
對此,記者前往福州調查,據介紹,不同型號的“反雷達測速器”可以偵察到300米 至1 公里範圍內有沒有“電子眼”併發出提示聲,有的“反雷達測速器”還可發射干擾電波,使抓拍圖像變成霧濛濛一團。它的廣告說,裝上它,汽車就像有了隱身衣,電子眼拍不到,雷達測速槍(儀)逮不到。福州一位打算作“電子狗”買賣的人告訴記者:現在很多人想買“電子狗”對付交警部門的“電子警察”。福州現在很多路口都有“電子警察”,開車不軌時經常被拍。福建的高速公路有的地段限速是60邁以下,一不小心超速將會面臨很大的處罰代價——2000元罰款。
6月 29日 上午,記者來到福州市亞太汽配城,一連問了好幾個汽配店,各個店鋪工作人員都很小心謹慎,告知沒有“電子狗”。幾經周折,記者找到一位經銷商,但他謹慎地告訴記者:“現在沒有了,賣‘電子狗'是非法的,公安查的嚴,大家不敢賣了,你的車在哪個固定的修配店修,叫他們幫你買。”
據介紹,如此謹慎是因爲這種情況在當地引發爭議,警方認爲,“電子狗”的出現容易造成規避法律,逃避制裁,造成交通安全事故,而司機認爲,“電子狗”的使用可以使交通事故減少,讓司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聲音-
專家:“電子狗”的工作頻率是國家用以固定、移動、衛星和無線電導航業務的,使用“電子狗”屬於盜用國家無線電頻率資源的行爲,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司機:“電子狗”這東西挺好的,有時候不自覺地開快了,發現前方有測速的時候,自然就把車速降下來,這樣就達到了安全的目的。
交警:受到“電子狗”提醒就小心謹慎,反之則隨意違章,這會造成更多交通隱患。一旦因爲隨意違章而出現交通事故,後果將非常嚴重。
造成新的交通違規行爲?
認爲“電子狗”會造成新的交通違規行爲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爲,“由於產品質量不一,測速儀檢測距離並非像說明書上的300米 到1000米 ,如果有司機在超速行駛的情況下,依據電子狗發出的警報,在距離測速儀較近的時候緊急剎車,很有可能造成追尾事故”。
上海市交警總隊事故處處長李強認爲,“受到‘電子狗'提醒就小心謹慎,反之則隨意違章,這會造成更多交通隱患。一旦因爲隨意違章而出現交通事故,後果將非常嚴重。”
另一種情況則是,安裝了“電子狗”的車主可能更加肆無忌憚,反正有“電子狗”把關,叫了就正常行駛,離開“電子眼”的視線就開始超速、違章變道,而這種心理肯定會造成事故。
據瞭解,目前監督超速、闖紅燈、違章變道等違章行爲的並不只是運用遙感或雷達波工作的電子警察,更多的是通過埋設在路面下的線圈進行監測,而地下線圈恰恰是“電子狗”無法感應到的。這樣一來,電子狗可能失效,也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也有人從“電子狗”的技術上表示擔憂,燕山大學博導、電子與通信工程系副主任許成謙教授告訴記者,“‘電子狗'實際上就是一個簡單的無線電發射器,但這類發射器製作簡陋,發射信號並不不穩定,並且很容易損壞,因此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而當發射裝置被清理後,安裝在車上的接收器將完全失效,迷信‘電子狗'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認爲“電子狗”不會造成新的交通違規行爲的觀點:
持這類觀點的主要是司機。有司機說:“‘電子狗'這東西挺好的,有時候不自覺地開快了,發現前方有測速的時候,自然就把車速降下來,這樣就達到了安全的目的。”
此外,有人認爲,“電子眼”實際上並不能解決問題,哪個地方有測速,很多司機都不知道,測速的結果變成了罰款,雖說對罰款對司機有威懾作用,但是很多時候他們更多的是存有僥倖心理,罰款並不能解決問題,“電子狗”恰好解決了這個問題。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房保國對此的解釋是,“制裁必須可以預期,不然就無法發揮效力,‘電子狗'在某種程度上正好成爲司機爲司機的這種預期提供了技術手段。”房 博士同時認爲:“認爲‘電子狗'技術不到位會造成事故其實是另外一個概念,並不是說‘電子狗'本身不具有減少交通事故的功能。”
“電子狗”:合法?非法?
由於“電子狗”針對“電子眼”而來,屬於新生事物,是否合法法律並無明文規定,因此其合法性仍處於爭論之中。
認爲“電子狗”非法的觀點表示:
“‘電子狗'的出現直接針對交警執法,意在規避測速,而在客觀上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電子狗'無疑是非法的。”
從“電子狗”的技術構成和工作原理來看,“電子狗”的工作頻率在398- 400MHz之間。而據許 教授介紹,“‘電子狗'的工作頻率是國家用以固定、移動、衛星和無線電導航業務的,‘電子狗'屬於盜用國家無線電頻率資源的行爲,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更爲重要的是,這類產品未經有關部門覈准,從這個角度來看,研發、生產、銷售‘電子狗'均屬違法行爲,使用一個違法的產品肯定是違法的。”
認爲“電子狗”合法的觀點則表示:
“‘電子狗'的出現屬於新事物,法律對此並無規定,法治的基本原則就是‘法不禁止即爲許可',從這個角度來看,‘電子狗'的使用應該是合法的”,法律博客裏的一位律師如此告訴記者。
在記者組織的這個小討論裏,一位網友認爲,“‘電子狗'的使用可以使司機知道自己正在被攝像,因而主動約束,遵守交通規則,這種效果比單純的只有拍攝而司機因爲不知情仍舊超速行駛好多了,既然有這種好的效果,就應該給予肯定,而不能一棍子打死,認爲這個東西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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