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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廈門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次會議,聽取了廈門市長張昌平代表廈門市政府所作的關於提請審議洪荻生等職務任免的議案後,委員們進行了分組審議,並表決通過了議案,決定任命洪荻生爲廈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免去徐模的廈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洪荻生,男,籍貫福建南安,1949年4月出生,1969年4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在職大學學歷。1969年4月~1974年12月,在福建省永定縣城關公社雙溪大隊插隊,任大隊副書記、公社知青農場場長;1974年12月~1983年12月,在廈門市城建局、廈門市建委工作(期間,參加同濟大學結構工程系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函授本科學習);1983年12月~1995年2月,先後任廈門市開元區委副書記、副區長,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兼區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1995年2月~1996年9月,廈門海滄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副主任(副廳級);1996年9月~2001年3月,廈門海滄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副主任(正廳級)、黨工委委員;2001年3月~2001年6月,廈門市交通委主任(保留正廳級)、黨工委書記,兼市口岸辦主任;2001年6月~2005年7月,廈門市交通委主任(保留正廳級)、黨工委書記,兼市口岸辦主任、市委候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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