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昨天,阜成門郵局客戶維護部營業員劉建海與國家統計局、教育部等11家單位收發部門的11名辦事人員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審。他們涉嫌利用單位與郵局每月總付郵資的漏洞,用加大郵資的方式,在2002年5月到2004年12月期間將146萬元公款據爲己有,被控貪污罪。
郵局營業員用回扣維護客戶關係
西城檢察院指控稱,11家單位的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阜成門郵局客戶維護部營業員劉建海,經預謀後以加大郵資的方法,將單位公款據爲己有。12人涉案金額共計146萬元。檢方認爲,12名被告人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款的行爲,均應構成貪污罪。
該案中心人物劉建海在郵局負責與各客戶單位的收發人員聯繫,維護客戶關係。劉建海交代,涉案的11家單位都是郵局大客戶,如果這些單位需要什麼,可以到郵局經營部購物,到月底結算郵資時將購物款加進去。而在實際操作時,他將電話卡套現返給各單位現金。從郵局拿出的電話卡同樣用各單位的郵資支付。
劉建海表示,他的做法只是在維護客戶關係。他說,多家單位收發員找到他,提出用郵資購買電話卡等物品,甚至提出用物品兌換現金,郵局不能兌換,有的客戶就威脅說要退業務。他只得到黑市上賣電話卡換現金。劉建海覺得有些冤:“我是接手乾的,以前就是這樣,該業務一直有。”但他承認,自己就是利用這個機會拿了4萬元。
劉建海說:“爲了維護客戶,郵局與單位之間的換購方式普遍存在。”
收發人員所收款項是勞務費
涉案的大部分收發人員對指控的貪污罪名和貪污數額提出異議。他們稱,拿到的只是好處費或勞務費,數額也沒有起訴書中所列的那麼多。他們並沒有主動索要。
國家統計局收發文印處張某被控貪污24萬元,但他表示,他只是從劉建海手中拿過幾次電話卡、月餅和飲料等,所有物品總價值不過4000元。張某也不認爲自己是貪污,“劉建海說是便於業務往來”。
教育部收發員於某則乾脆認爲,本來應由郵局到單位取信,但卻是他們自己送信,他承擔了本應郵局做的工作,因此,自己拿的是勞務費。
涉案收發員單位和金額
1國土資源部 15萬
2國家工商總局 18萬
3國家統計局 24萬
4國家外匯管理局 11萬
5教育部 22萬
6中國建設工業出版社 9萬
7中國建設銀行總行 6萬
8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6萬
9北京市財政局 15萬
10北京積水潭醫院 3萬
11阜外心血管病醫院 17萬
案件暴露財務監管漏洞(警示)
據瞭解,涉案單位的郵寄信件量很大,每天的郵資金額都有上千元,因此這些單位與郵局結賬的方式基本採用每月總付郵資的形式,而郵局出具的賬單隻能顯示郵資總數,不出具明細賬單,由此便造成了財務監管上的漏洞。劉建海等人之所以能將近150萬元公款據爲己有而不被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發現,就是鑽了這個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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