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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北京市的各種便民服務事項、徵地拆遷情況、災情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報都將在信息產生的10個工作日內及時在網上公示。昨天,記者從首都之窗獲悉,將於10月1日試行的“政府信息網上公開辦法”作出上述規定。
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網上公開試行辦法》的規定,除涉及國家祕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外,政府機關有義務將政府信息在政府網站上予以公開,並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而確實不能公開的,政府機關要及時做好解釋說明。不僅如此,除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收費項目外,政府機關網上公開的政府信息應該是免費的,不得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費用。
與此同時,政府部門網上信息公開情況,將接受監察工作部門定期組織的檢查評議。評議結果不僅要進行通報,還將列入各政府機關依法行政年度考覈。
政府須主動公開的信息
1.政府機關領導成員簡介、法定職責、機構設置、聯繫方式和投訴監督途徑等事項。
2.行政許可事項的依據、條件、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3.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和程序等。
4.行政處罰的種類、程序等。
5.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承諾爲民辦理的事項及其辦理情況。
6.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
7.重大工程項目招投標情況和政府採購情況。
8.奧運場館建設及籌辦奧運等重大活動事項。
9.徵地拆遷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
10.國有企業產權交易情況。
11.接受捐贈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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