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市很多中考考生家長願意多花錢,讓孩子上“好學校”。家長們吃不下,睡不着,冒着酷熱,爲孩子擇校東奔西跑,煞費苦心。但這股擇校熱卻引發了我們的冷思考。
我們知道,擇校本來是給孩子擇校,擇校後的學習主體也是孩子。然而,在擇校過程中,很少有家長尊重孩子的意見,給孩子一點自主權。其實,很多盲目擇校的學生到了“好學校”往往不被老師重視,即使原先基礎不錯,也可能無法挖掘應有的學習潛力。不少擇校生三年後高考摔跟頭的現象值得家長深思。家長不考慮孩子的學習基礎和智力實際,盲目擇校,不但導致孩子“水土不服”,而且對孩子的人格發育也十分不利。因此,給孩子自主權,理性擇校應是家長的必然選擇。
當然,要根本解決擇校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大薄弱校、一般校的改造力度,縮小學校之間的差距,促進教育的均衡發展,從而保證學生相對公平地享受教育資源的權利,讓教育公平成爲建設和諧社會的一塊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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