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披露了內蒙古新豐發電廠發生的2組30萬千瓦機組廠房坍塌的事故,6人死亡,8人受傷。讓我感到吃驚的是這個投資28.9億元的工程竟然是個未批先建工程,國家發改委已於2005年5月31日將其列爲違規項目。但是建設從未停止,就在發生事故後的現在,現場也隨處可見“發揚鐵人精神誓死實現年底雙投”的標語口號,工人們幹得如火如荼。作爲新豐發電廠上級主管單位的內蒙古蒙能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在被問及爲什麼要違規建設時是這樣解釋的,“按道理沒有經過國家覈准,肯定是違規。但是從另一方面講,我們覺得我們也應該主動一點,應該對國家也是負責任的。自治區發展速度這麼快,因爲我們都是搞專業的,搞專業電業建設的,如果發展速度這麼快,我們電力跟不上去,我們應該說也是從積極這方面考慮的。”這話讓人聽得有些理不直而氣壯或者是拿着不是當理說的感覺。
也許有人會說,這次事故是個小事故,傷亡數量不大,但是前些日子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在接受《新聞會客廳》採訪時並不是這樣算帳的,他的算法大概是這樣,1個傷亡人員,至少涉及一個三口之家,如果再加上這個家庭的親威,那就是可能是3個人的幾倍。就拿新豐電廠事故來說,這14個傷亡人員背後是多少個爲此而失去幸福和歡笑的家庭,有多少人會悲痛欲絕。正如李毅中所言,安全生產萬無一失不行,應該是百萬無一失或更高,對此我深感欽佩,這的確體現了以人爲本的思想,這的確體現了構建和諧社會的初衷。與此相對,新豐電廠這種頂風違紀並帶來嚴重後果的行爲必須嚴厲查處,一方面要追究當事人和決策者的責任,更重要的是要對其他在建違紀項目形成威懾,敲響警鐘。
再來說說蒙能公司副總經理的強詞奪理,電力緊缺的確是目前我國發展面臨的一個問題,國家對此非常清楚,從合理有效利用能源的角度制定了電力行業發展規劃自然是充分合理地考慮到各地情況,符合要求的自然可以開工建設,把新豐電廠列爲違規建設項目自然是有原因的。對於這種違規行爲,居然還美其名曰替國家考慮,爲祖國分憂,真讓人感到厭惡。如果每個地方的領導都如此求發展,如此爲國家貢獻力量,如此爲國家負責任,那我們哪來的跟中央保持一致,上下一盤棋,這種行爲分明是公然挑戰國家權威,是對國家經濟發展和建設和諧社會的極大破壞。在事故原因尚未查明之前,我們暫且不說這背後究竟有沒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單就這種置國家全局利益於不顧的行爲就是領導幹部或決策者的重大責任,就應當嚴厲懲處,絕不姑息。
爲官一任,造福一方,領導幹部謀求發展本無可厚非,但是這個發展不是與整個國家利益相脫節的,在高度文明的今天,作爲一個普通百姓也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這樣才談得上保護其合法利益的問題。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他首先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公民,又怎樣能成爲一個合格的領導呢?在此,勸戒各位領導要保持頭腦清醒,勤政本是份內之事,但切不能打着勤政的幌子幹違規違紀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