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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育旺的爸爸和兩個姐姐舉着從前的“全家福”,傷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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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韶關翁源縣翁城鎮兩個男孩先後狂犬病發作死亡,而此前兩人都已經注射過狂犬疫苗!
爲何本應是安全屏障的疫苗,卻一再成爲傷害孩子的“兇手”?記者調查發現,疫苗的接種單位是違規超範圍經營,接種的人員沒有資格證,疫苗的銷售也是闖紅燈,疫苗關鍵冷鏈在運輸過程中被破壞。灰色渠道中流通的疫苗成了殺人兇器。
【悲劇發生】
疫苗未起作用兩男孩先後喪命
據瞭解,2005年5月25日,翁源縣翁城鎮泉嶺村男孩鍾育旺被狗咬傷左手和左腳後,立即前往翁源縣翁城鎮計生服務所注射了人用狂犬病純化疫苗,並在此之後又注射了4次疫苗,合共5支。該男童於6月26日晚起發燒,被確診爲狂犬病,於6月28日下午2時死亡。7月5日,同樣在該計生服務所注射了狂犬疫苗的一名翁城鎮秀豐村男童也被確診爲狂犬病,於7月6日死亡。
【記者調查之一】
疫苗非法購進注射人員沒有資格
調查顯示,兩死亡男孩均是由翁城鎮計生所郭羣昌爲其注射疫苗。據郭羣昌交代,該疫苗是向根本沒有經營資格的韶關市創豐藥店負責人馬學武購入。而馬學武則是向普寧市長信醫藥有限公司購入(進一步追查中)。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國家明確規定,零售藥店不能經營疫苗,雖然國家自6月1日放開疫苗經營,但是迄今廣東尚未批准一家批發企業經營疫苗。而據記者瞭解,直接給小孩注射疫苗的郭羣昌雖然有助理醫師資格,領取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執業類別爲臨牀,但其執業範圍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而《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接種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具有經過縣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並考覈合格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或鄉村醫生;具有符合疫苗存儲、運輸管理規範的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保管制度。”
換句話說,此案中疫苗的接種單位是違規超範圍經營、接種的人員沒有資格證、疫苗的銷售幾個環節全是闖紅燈前進!
【記者調查之二】
疫苗關鍵冷鏈運輸過程被破壞
更爲嚴重的是,調查顯示此批疫苗在流通環節中最關鍵的冷鏈被嚴重破壞!據查,翁城鎮計生服務所向馬學武購入的疫苗均由馬學武將疫苗與其他訂購的藥品一起包裝後交客運班車送到翁源,在大約需2小時車程中,馬學武在此兩次運輸過程中未採取相應冷藏措施,即疫苗在運輸和儲藏環節冷鏈被破壞。
【領導批示】
制止涉案疫苗擴散加強各類疫苗監管
省政府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副省長遊寧豐、雷於藍分別於7月6日和7月7日親自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涉案疫苗擴散,組織力量深入調查,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查處違反人員,並加強對各類疫苗的監管。國家藥監局有關司室負責人也親自指揮部署相關工作。
【事件進展】
刑拘疫苗注射者全力追查銷售者
日前,翁城鎮計生服務所門診負責人郭羣昌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截至目前,涉案的75支疫苗流向基本查明。
經查,翁城鎮計生所門診於2005年4月3日向韶關市創豐藥店負責人馬學武購入該批疫苗,共10盒,規格爲5支/盒。2005年6月底又購標識、規格相同的狂犬疫苗5盒,兩次合共購買15盒共75支。目前75支疫苗的流向基本查明。至於該批疫苗如何從中國生物技術集團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銷售流入韶關市創豐藥店負責人馬學武手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正在進一步追查之中。
據透露,2005年以來到該計生站注射狂犬疫苗的有關人員共計20人,有關部門通過各種渠道找到當事人要求立刻返回當地防疫部門檢查血清,對於尚未產生抗體的督促其立刻接種。
對於直接銷售疫苗給翁城鎮計生站的韶關市創豐藥店負責人馬學武,有關部門正全力追查中。
【應對措施】
廣東藥監局緊急通知全省查封同批號疫苗
該疫苗標示的生產廠家爲: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標示批號爲:20041048-9,標示生產日期:2004.10.13,標示有效期至2006.2.11。中國生物技術集團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派出王立成於7月8日到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確認,計生服務站使用的20041048-9批人用狂犬病純化疫苗確爲該所生產。目前該疫苗已經取樣送往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進行檢驗。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轄區內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對轄區內疫苗經營、使用單位的人用狂犬病疫苗進行全面檢查,一經發現該批號疫苗,立即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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