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近日分別發佈《權證管理暫行辦法》。兩大交易所有關負責人就此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兩大交易所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權證是境外證券市場中比較成熟的證券品種,近年來得到迅猛發展。從2000年開始,兩所就組織專門力量跟蹤全球權證市場發展狀況,研究我國證券市場推出權證產品的必要性、可行性,設計業務方案,並積極做好相關的技術準備。中國證監會一直十分重視並關注兩所的權證產品創新工作,並對權證產品創新的法規、思路、步驟、原則等重要事項提供了大力支持。一批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積極參與產品研究、設計和論證,積極進行市場教育推廣。這些都爲權證的推出創造了條件。
目前,有關權證的方案設計、技術開發和相關研究工作已基本完成,《暫行辦法》已獲中國證監會審批,正式對外公佈,推出權證產品的準備工作基本完成。
在回答關於權證與股權分置改革的關係問題時,有關負責人表示,權證主要具有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的功能,它是一種風險管理和資源配置的有效工具。兩所推出權證的主要目的是順應市場對產品創新的需要,發展國際上通行的、具有廣泛用途的權證市場。權證作爲一種獨立的金融產品,具有廣泛的用途。目前推出權證產品,對股權分置來說只是提供了一種工具,供上市公司選擇。從試點公司的方案看,只有極少數公司在其方案中使用了權證工具。
在回答投資者買賣權證是否需要開設新的賬戶時,有關負責人表示,權證的買賣與股票相似,已有股票賬戶的投資者不用開設新的賬戶。
在談到買賣權證的風險時,有關負責人表示,權證是一種帶有槓桿效應的高風險金融證券產品,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投資者需要注意的風險包括:價格劇烈波動的風險、時效性風險和履約風險。
《暫行辦法》已經對相應的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給予了充分的考慮,包括加強投資風險的警示;對上市交易的權證對應的標的股票的規模、流動性作嚴格限制,以減少權證價格異常波動和市場操縱的可能性;對權證發行人的履約能力提出比較高的要求。在適當的時候,交易所將借鑑境外權證市場的“持續發售”機制,以便在需要時增加二級市場權證供給量,防止權證價格脫離合理價格區域。
兩大交易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完善的證券市場需要各種具有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金融產品。推出包括權證在內的新產品已是市場迫切需要。首先,政策環境有利於產品創新。
“國九條”推出後,證券市場的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推動了新產品的推出。其次,我國證券市場早已開始使用權證這一金融工具,參與者對於權證的特徵和功能並不陌生。1992年滬市就曾推出了我國第一個權證:大飛樂配股權證。與此同時,市場對於權證具有強大的需求。不少證券公司爲了謀求發展,已經開始通過各種渠道向其客戶出售類似權證的產品。
在談到如何防止權證上市後出現各種異常情況時,有關負責人透露,交易所將預先設置合理監控管指標,對權證交易價格劇烈波動或者嚴重背離標的證券的交易價格,及時檢查、專項監控;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可限制權證交易等;如存在內幕交易或市場操縱嫌疑,將上報證監會立案查處。
此外,交易所還會通過完善權證交易信息披露,在每日開盤前公佈權證可流通數量、持有權證數量超過5%的權證持有人名單,增強市場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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