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權,一直是日本的政治突破口,在歷史問題上如此,在領土爭端上表現得更加肆無忌憚。
同中國,有東海油氣田之爭。這源於中日專屬經濟區界線的劃分爭端。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沿岸國可以從海岸基線開始計算,把200海里以內的海域作爲自己的專屬經濟區。專屬經濟區內的所有資源歸沿岸國擁有。中日兩國之間的東海海域很多海面的寬度不到400海里,日本主張以兩國海岸基準線的中間線來確定專屬經濟區的界線,即所謂的“日中中間線”。但日方提出的中間線主張沒有依據。中方一直沒有承認。中方考慮到存在爭議,爲了維護兩國關係,一直沒有在存在爭議的海域進行資源開採活動。對於東海劃界問題上的爭議,中方一貫主張雙方應該通過談判加以解決,多次強調,“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是解決東海問題的唯一正確選擇。
此外,日本政府還默許民間勢力強行登陸釣魚島及附屬島嶼,設標誌、建燈塔。
7月15日,外交部亞洲司司長崔天凱緊急約見日本駐華使館公使渥美千尋,就日本經濟產業省14日正式宣佈授予日本帝國石油公司在東海中日爭議海域的試開採權,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
同俄羅斯,有北方四島之爭。爲了保全對此國土的權屬要求,二戰之後的日本不惜與俄羅斯至今不簽署和平條約;而日本國會又在數月前通過了一項新決議,把“必須解決北方四島和其他北方領土的歸屬問題”作爲簽署俄日和約的條件———這“其他北方領土”的新要求,被分析認爲所指北千島羣島,其實已然超出日本向俄羅斯爭取領土的最大可能。
同韓國,有獨島(日稱竹島)的權屬之爭。面對這一韓國政府佔據主權優勢的島嶼,日本島根縣議會於3月份通過了“竹島日”的條例提案,並放寬日本人赴島的要求限制。這一舉動遭遇到了韓國政府與民間的激烈抗議,但島根縣“竹島日”的立法結果並沒有因此應聲而倒。
由此可見,在處理有爭議的領土問題上,日本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謀略:高層政府以強權示人,出臺政策法規,爲談判定下高籌碼;地方官員與東京一唱一和,“貪功冒進”,屢屢在口頭、文字等方面製造事端;民間右翼勢力更無視法規,做出種種出格甚至危害別國主權的舉動,強化“日本所有”的形象。三者呼應,踐踏國際公約。
“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並不是默許日本的“狼子野心”。同韓國、俄羅斯一樣,中國政府維護領土主權的決心毫不動搖,措施有理有力,民間與政府也積極互動,成效顯著(民間“保釣”呼聲日益高漲就是一例)。
不惜在與別國關係上製造硬傷,強權色彩濃重的日本政府大做“領土文章”,其後果必然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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