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伏以來,一些地方的馬路餐桌又有“擡頭”趨勢。大家都知道馬路餐桌有這樣那樣的弊端,取締工作每年力度也都不小,但爲什麼總能吸引許多食客、總像野草一樣“燒不盡、吹又生”呢?
馬路餐桌雖然有百般害處,但它也有“特殊作用”:能在一個特定時間段爲人們提供就餐場所。夜深人靜,餐館飯店早都打烊了,想填肚子只有來此。正因有夜間飲食消費市場的存在,馬路餐桌纔會屢清不絕。
然而,客觀需求並非馬路餐桌應保留的理由。無論從哪個角度講,衛生差、擾民、污染環境的馬路餐桌都應當取締。但同時,隨着人們夜生活日益豐富,也需要有關部門能夠關注夏季夜間消費羣體的正常需求,幫助或鼓勵合法正規的夜間餐飲消費場所建立。單純地“清”而不“建”,就會形成年復一年“取締—重生—再取締—再重生”的循環。你想,要是有店鋪能在夜裏提供物美價廉、方便衛生的飲食服務,誰願坐在馬路邊伴着上下飛舞的蚊蠅、就着來往汽車的揚塵吃砂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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