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平魯縣烈士陵園,矗立着一尊躍馬提槍、颯爽英姿的塑像。她就是著名的抗日民族女英雄、印尼歸僑李林烈士。
李林,福建尤溪縣人,1915年出身於貧苦農民家庭。幼年被僑眷領養,僑居印度尼西亞。荷蘭殖民主義者的殘酷統治,激發了她強烈的民族意識和反抗精神。1929年回國後,進廈門集美學校讀書。1933年冬,就讀上海愛國女中,積極參加學生抗日救亡運動,並立下“甘願征戰血染衣,不平倭寇誓不休”的錚錚誓言。1936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外圍組織“抗日救亡青年團”。同年,考入北平民國大學政治經濟系。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隨即赴太原參加山西犧牲救國同盟會舉辦的國民師範學校軍政訓練班,任特委宣傳委員兼女子第11連黨支部書記。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她堅決要求到前方殺敵。被派到大同,任犧盟會大同中心區委宣傳部部長,後隨晉綏邊區工作委員會到雁北抗日前線,宣傳和組織工人、農民、學生參加抗日武裝。開辦訓練班,編寫軍事、政治教材,親自授課,積極教育和武裝青年。她苦練殺敵本領,練就了一身百步穿楊的好武藝。11月,任雁北抗日遊擊隊第8支隊支隊長兼政治主任,率部深入敵後與日僞軍展開鬥爭,勇敢堅定,機智靈活,指揮有度,接連獲勝。1938年春,改任整編後的獨立支隊騎兵營教導員,率部馳騁雁北、綏南與日僞軍作戰,屢建戰功。賀龍稱讚她是“我們的女英雄”。李林在一封寫給中央婦委的信中寫道:“我確與過去不同了,因爲我已經是中國共產黨的一個黨員。”同年7月,犧盟會晉綏邊工委成立,調任邊委會宣傳委員兼管邊區地方武裝。後當選爲晉綏邊區第11行政專員公署委員。
1940年4月,日僞軍集中1.2萬兵力,對晉綏邊區進行“掃蕩”。晉綏邊區特委、第11行政專員公署機關和羣衆團體等500餘人被包圍。爲了掩護機關和羣衆突圍,她不顧懷有3個月的身孕,率騎兵連勇猛衝殺,將日僞軍引開,自己卻被圍困於小郭家村蔭涼山頂。26日,在腿部和胸部多處負傷後,仍英勇抗擊,斃傷日僞軍6人。被日僞軍包圍後,她寧死不屈,用最後一發子彈射進喉部,壯烈犧牲,年僅25歲。中共中央婦委發出唁電,高度評價她的英雄業績,稱她“不僅是我們女共產黨員的光輝模範,而且是全國同胞所敬愛的女英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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