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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帶新姿 |
本報去年9月刊發的天津市塘沽區發生的特殊毀綠事件,其責任及責任方所履行的補償終於有了結果。由責任方出資重新恢復的京津塘高速公路塘沽區河北路到車站北路立交橋段北側一段綠化帶昨天完成。
本市開發區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去年上半年爲在塘沽區營建的一處名爲“伴山人家”的別墅區做“鋪墊”,斥資近5000萬元,在京津塘高速公路塘沽河北路至車站北路立交橋段北側已購平地上,堆起高約5米、長近1000米、寬近500米的大土臺,造成相鄰的高速公路防護林帶排水受阻。加上去年夏天雨水多,栽於土臺南側的6排、近2000株胸徑7至12釐米的白蠟樹,依離土臺的近遠依次呈現漸遞性損害。至去年9月初,已有420株完全枯死、93株瀕危,其餘1400餘株長勢衰弱,面臨死亡威脅。沒在自己的區域裏直接毀壞樹木,卻由於自己的不當行爲,在客觀上造成相鄰公共綠地的樹木大量枯死,這算不算是毀綠?應不應承擔相應責任和接受相應處罰?園林部門多次組織專家對本市首起特殊且重大的樹木死亡、受損事件進行現場勘察和認真分析,堅持對此得出肯定的答案,並提出補償方案。但該開發公司不接受。園林部門後向塘沽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塘沽區法院受理此案。該開發公司迫於壓力承認過失,並先後出巨資,鋪設排水管並補栽樹木,使一度衰敗的綠化帶煥發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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