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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一起販毒案作出一審判決,包括貴港市平南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原教導員黃錦雄在內的3名被告被依法判處死刑。
2004年10月,黃錦雄找到朋友唐達章共謀販賣毒品海洛因。隨後,唐達章又找到毒販何世容,讓其到中越邊境龍州縣購買毒品運回平南。何世容在龍州縣郵政儲蓄所新開一賬戶,黃錦雄先後將18.76萬元人民幣存入該賬戶。
2004年11月11日,何世容在龍州縣城購得毒品海洛因346.5克,當天坐汽車將海洛因運到平南縣城交給唐達章和黃錦雄。黃錦雄立即打電話給另一同夥李傑,準備讓李傑將這些毒品運到廣東。當李傑在黃錦雄家裏,接過毒品準備出門時,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唐達章、何世容也相繼落網。
依照我國刑法有關規定,黃錦雄、唐達章、何世容被依法判處死刑,李傑被判處無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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