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中午12時左右,廣州市清潔女工賴友英居住地旁邊正在施工的海珠城廣場工地基坑擋土牆突然發生塌陷。瞬間,工棚、圍牆、馬路、以及馬路邊上另一棟二層小樓都被基坑吞噬。賴友英一家5口人和另一位女洗碗工被埋在廢墟之下。賴友英雖被救出,但丈夫和兒子卻永遠消失了。
塌陷還造成海員賓館北樓坍塌、三棟住宅樓受影響需要加固,地鐵二號線部分區間停運一天多時間,地面交通也受影響。
據廣州市建委的初步調查,事故的原因是海珠城工程長期違規建設,市建委爲此曾多次向建設單位廣州市南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誼公司)發出安全警告,連施工企業都提出5次以上的安全警告,但是南誼公司對此置若罔聞,直至悲劇發生。這讓人忍不住質問:5次安全警告爲何攔不住危險施工?建築工地安全到底該如何保障?
連不懂建築的人都知道會出事
海珠城原本設計深度只有16.2米的基坑,實際開挖20.3米,超深的4.1米,原來的支護樁變成了吊腳樁,坍塌隨時都會發生。
在事故中受損的海運局宿舍居民反映,他們去年11月就發現地面開始裂開,當時已經向施工方反映,但一直沒有得到重視。在元旦之後有很多的地磚都裂開了。住戶們吵得很厲害,施工方就找來民工用水泥隨便補了一下那些裂縫。居民們說,連他們不懂建築的人都知道這樣下去非得出事不可!
有關專家表示,從施工紀要和現場監測結果分析,在基坑滑坡前已有明顯預兆,但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更沒有采取有針對性的處理措施。
有關部門宣稱,早在上報施工設計方案時,廣州市建委就已經提出,基坑存在五大安全隱患,並提出方案要求調整,但是南誼公司拒不整改,反而開始無證施工。此後市建委多次發出安全警告,連施工企業都提出5次以上的安全警告,但是南誼公司一直無視這些警告。
剛發完施工許可證就出事了
記者從廣州市規劃局公告瞭解到,海珠城工程去年11月通過批准,但該項目早在2001年已奠基。開發商是廣州南誼房地產公司,工程開工後因資金問題時建時停。
廣州市建委在事故調查中指出,該工程基坑自2002年10月31日在未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情況下開始施工,中間多次停工,直到2005年7月7日才由廣州市建委發給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7月15日完成施工。可以說,歷時2年9個月的時間內,這個工程幾乎全部是在無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建設的,而且發生事故的基坑工程連一個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的監理單位也沒有。
廣州市建委還指出,工程建設過程中還存在基坑東段嚴重超載、基坑開挖深度超“計劃”、遠超施工安全時限、有滑坡前兆未予防範、長時間無證施工5大問題。
這就令人困惑了:既然連施工企業都提出了5次安全警告,廣州市建委更是連發幾道“金牌”,爲何就攔不住危險施工呢?帶者這個疑問,記者直奔廣州市建委,要求採訪,得到的回答是他們的主要領導都還在工地上搶險,無法答覆記者的問題。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房地產開發商告訴記者,平時建委的安全警告是非常有威力的,稍有常識的老闆見了1次安全警告立即會停工,不要說多次。因爲如果不停工,區一級的建設局馬上會來工地查封,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沒有人會冒這個風險。“唯一的解釋是他有背景,有恃無恐!”
建築工地安全何時撥雲見日?
在一些地方,建築工地已經成爲奪命的“虎口”。記者隨意在網上搜索“工地事故”,跳出的查詢結果是17萬個。建築工地的事故爲何這樣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造成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種,不落實安全責任制度是根本。
他說,目前很多工程,特別是政府工程經常提出“提前X天完成工程”之類口號,在高質量、嚴要求之下能儘快完成工作,那當然是值得鼓勵。然而,在加快速度建設的同時,很多施工單位就盲目趕着工程進度,而忽視了安全的要求,因此各種隱患是顯而易見的。據《華商報》2004年1月4日的一份報道,西安國展中心附近很多處地面出現塌陷,當初的一位工程項目負責人並不稱奇,當初建設進度太快了,爲了趕進度,許多工程不符合程序。這是導致地面沉陷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之一。
7月25日,廣東省建設廳就廣州海珠城廣場工地塌陷事故和佛山市一起施工坍塌事故發出緊急通報,要求引以爲戒,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巡查、檢查力度,堅決遏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並提出五項工作要求,第一條中即提到:“要加大查處力度,對未辦理施工許可證、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規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管,不按規範標準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爲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應依法追究責任;決不允許以犧牲工人性命來換取經濟效益和工程進度。”
安全生產不能只掛在口頭上,這個道理誰都明白,海珠城工地的隱患,廣州市建委不是曾經“多次”警告過嗎?爲什麼沒人管或管不了?如何排除各種干擾,真正將責任落到實處,是擺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一道難題。賴友英的家庭悲劇既不是開始,也不可能是結束。但更多的人在期待着,建築施工事故能夠少些,再少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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