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天津港內部分駕駛員以“換煤”手段大肆盜煤等破壞電煤運輸犯罪的新動向,天津港公安局加大打擊力度,近期連續破獲7起“換煤”的盜煤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0人,其中逮捕5人、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審13人。
3月10日,疑犯陳某、李某(武清區人),利用從河北省向天津港運輸電煤之機,與武清區某商貿公司煤站經營者崔某勾結,將承運的70噸電煤一次賣掉20餘噸(價值8000餘元),摻入同等重量的煤矸石後運到天津港。民警接報後迅速將3名涉案人員全部抓獲。經審訊深挖,陳某還交代採取以此手段竊煤14噸的事實。
3月23日,武清區車主吳某某夥同其僱用司機周某以“換煤”手段盜竊大同混煤34噸(價值1萬餘元)。經民警不懈追擊,嫌疑人於日前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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