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自今日(1日)起對15種臺灣水果實施零關稅優惠。中國海關總署也發佈公告,認可11個臺灣各地商會簽發的臺灣水果原產地證明。這11個臺灣各地商會也成爲大陸第一批“認可的簽發臺灣水果產地證明的臺灣有關機構和民間組織”。
據臺灣媒體報道,中國海關總署指出,因15種臺灣水果實施零關稅措施,大陸方面將認可臺灣省商業會、臺北市商業會、臺北縣商業會、臺中市商業會、臺中縣商業會、彰化縣商業會、臺南市商業會、高雄市商業會、高雄縣商業會、屏東縣商業會、金門縣商業會開具的原產地證明。而以上11個臺灣各地商會是大陸第一批“認可的簽發臺灣水果產地證明檔的臺灣有關機構和民間組織”。
大陸各地海關將憑這些機構和組織簽發的能夠證明水果原產於臺灣的產地證明,辦理享受零關稅水果的徵稅驗收手續。此外,公告明文規定原產於臺灣水果的原產地標準爲在臺灣完全獲得,即在臺灣收穫、採摘或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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