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就恢復使用“唐山港”港名召開新聞發佈會。決定自2005年9月10日起停止使用“京唐港”港名,恢復使用“唐山港”港名。唐山港包括京唐港區和曹妃甸港區。
唐山港口建設始於上世紀八十年代,1993年唐山市與北京市開始聯合建設京唐港。經過10餘年發展,京唐港已建成17個泊位,年吞吐量達2600萬噸,躍居全國港口前20名。爲充分利用難得的深水岸線資源,推進唐山經濟佈局向沿海轉移,從1994年起,唐山提出在曹妃甸建設深水泊位和開發鄰港工業區。2004年底,曹妃甸港區建設被國家列入《渤海灣地區港口建設規劃》。這一工程得到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並被列爲河北省“一號工程”。按照曹妃甸港區總體規劃,這裏將建設25萬-40萬噸級礦石碼頭4座、30萬噸級原油碼頭2座、5萬━10萬噸級煤炭碼頭16座等。目前,曹妃甸港區建設進展順利,2個25萬噸級深水礦石泊位將於今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爲加快唐山港口建設事業的發展,儘快把唐山打造成國際知名港城,經唐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將京唐港和曹妃甸港合二爲一,以“唐山港”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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