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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在東京灣的『密蘇裡』號軍艦上簽署投降文件
自民黨要改憲法第九條
7月30日,日本東京和廣島的上萬名各界人士分別舉行集會和研討會,反對一些政黨和政治勢力企圖修改保障日本走和平道路的憲法第九條。
7月7日,日本自民黨新憲法起草委員會在乾部會議上通過了起草委員會綱要。綱要全面修訂了規定『不保持戰斗力量』的現行憲法第九條第二項,明記『為了自衛保持自衛軍』。該綱要是自民黨預定於11月的建黨50周年大會上發表的改憲草案的前期准備。
圖謀『修憲』由來已久
美國為了冷戰的需要,對日本軍國主義的罪行沒有進行徹底清算,便匆匆加以利用,導致日本國內否認侵略、復活軍國主義的思潮不斷出現。從1947年『和平憲法』生效之日起,圍繞這部新憲法,特別是第九條的斗爭就拉開了序幕。
1955年11月22日,自民黨第一任總裁鳩山一郎第三次組閣後,立即開始有計劃地修憲,但這一圖謀在國會中遭到失敗。
1957年2月,改憲派的代表人物岸信介出任日本首相。岸信介曾任偽滿洲國『實業部』次長和東條英機內閣商工大臣。在中國期間,他生活放蕩,每晚飲酒嫖妓,性情古怪,有『滿洲之妖』之稱。戰後,他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列為甲級戰犯,但由於美國認為他曾在塞班島戰役問題上與東條英機發生過爭執,故未予起訴,無罪開釋。出獄後,他曾在東京開設過一家公司,其成員大多是右翼人士以及被剝奪公職的政界人士。後來,他又組織過以『修改憲法,健全作為獨立國家的體制』為綱領的政治團體『日本重建同盟』。
岸信介執政後,便想通過解釋憲法達到修改憲法的目的。他曾提出:『為了自衛,即使在現行憲法下也允許擁有核武器。』
岸信介政府的倒行逆施激起了日本人民的強烈反抗,日本人民掀起了戰後最大規模的抗議活動,1960年6月岸信介被迫辭職。
岸信介的修憲圖謀雖未得逞,卻深深地影響了一批日本政壇人物,1982—1987年任首相的中曾根康弘就是其中一位。
中曾根曾經回憶起他在上世紀80年代初期與岸信介的一次會面。當時,岸信介對他說:『中曾根君,日本歷史上僅進行過兩次行政改革,一次是明治維新,另一次是戰後麥克阿瑟將軍搞的改革。如果平時想搞的話,不發動政變是行不通的。事情就是這樣困難,所以你要做好這種思想准備,好好乾吧!』
1982年11月,中曾根康弘出任日本首相。上任伊始,他便在修憲問題上表現出不尋常的興趣。他在向新聞界散發的《我的政治信念》一書中寫道:『日本必須修改美國所給予的和平憲法,這是我一貫的信念。』
但是,日本國民強烈反對,迫使中曾根不得不放棄修憲企圖。就像其在1986年10月的一次談話中說的那樣:『國民謳歌戰後憲法所帶來的自由,這部憲法在人們心中生了根。特別是在戰後誕生的人增多的情況下,抱著懷舊的心情去修改憲法,就只會遭到反對。』
3000多組織捍衛『和平憲法』
7月30日,由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大江健三郎、已故日本前首相三木武夫的夫人三木睦子等人發起成立的『九條之會』在東京舉行集會,堅決反對日本政府和執政的自民黨正在積極推動的修憲活動,並表示要捍衛和平憲法。
三木睦子在集會上說:『在88歲的一生中,我經歷過戰爭,我希望日本能通過保持憲法第九條的規定,繼續做一個沒有武裝部隊的國家。』她在談到日本向伊拉克派遣自衛隊問題時說:『我不理解他們為什麼要帶著戰爭工具去那裡,我希望我們能為和平而工作。』
廣島市立大學廣島和平研究所以《廣島與和平憲法》為題舉行了國際研討會,有數百名各界人士參加。日本、美國和巴基斯坦等一些大學的教授就和平憲法發表了講演,表示要以廣島被原子彈轟炸的教訓捍衛和平憲法,反對修改憲法第九條。
該研究所所長淺井基文發表講話指出,和平憲法是以廣島被原子彈轟炸為代價產生的,日本為此付出了慘重代價,必須要將根絕核武器與保衛日本和平憲法結合起來。
據悉,日本各地已成立了3000多個組織,呼吁日本國民行動起來,堅決捍衛日本的和平憲法,保證不讓戰爭的悲劇重演。
日本民眾多次舉行游行集會,捍衛『和平憲法』
何謂『和平憲法』
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國民真誠地企望以正義和秩序為基調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為國家主權而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和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交戰權。』
日本憲法第九條是《日本國憲法》的靈魂和根本原則之所在。由於它明確規定永遠放棄戰爭和武力、禁止國家保有一切軍事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所以,《日本國憲法》也被稱為『和平憲法』。
日本『和平憲法』的由來
日本現行憲法,即著名的『和平憲法』,頒布於1947年。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日本正是在這一憲法的指導下走過了戰後重建、經濟恢復、高速發展、繁榮富裕的和平發展道路。
《明治憲法》:軍國主義的金科玉律
在『和平憲法』頒布之前,日本曾經有過一部憲法,即1889年由明治天皇『御賜』的《大日本帝國憲法》,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明治憲法》,它是一部帶有濃烈神權色彩的專制憲法。
《明治憲法》對人民的基本權利規定甚少,只規定,『日本帝國是由萬世一系的天皇統治』,『天皇是國家元首,總攬統治權』。由天皇總攬軍隊統帥權,賦予軍令長官『帷幄上奏權』,即有關軍令不經內閣而直接上奏天皇,由天皇裁斷之後實施。《明治憲法》的確立,把軍權推到最高地位,使日本最終走上了軍國主義道路。
日本『和平憲法』的產生
1945年9月,盟國佔領日本後,負責佔領日本事務的盟國遠東委員會和麥克阿瑟領導的盟軍東京總部逐步對日本進行了改造,建設現代化的電話系統,引進合格的廁所和衛生設施,樹立現代營養和衛生觀念,廢除納妾,廢除租佃制,將土地分給農民。同時,還對日本社會進行了民主改造,借以清除日本社會中的封建色彩,清除日本軍國主義分子賴以發動戰爭的土壤。其中,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就是為日本制定一部符合近代西方君主國家模式的新憲法。
早在1943年初,美國政府即已開始討論戰後日本政治改革問題。1945年10月6日,美國國務院和陸海軍共同擬定了SWN55/3號文件,決定先把天皇制和裕仁天皇個人分開,然後考慮新憲法問題。
1945年10月,《明治憲法》的修改工作開始。當時的日本首相幣原喜重郎專門指定了一個委員會負責修改工作。這個委員會由著名政界領袖組成,主席是內閣成員松本靜治博士。就在委員會開始運轉的同時,各種對憲法的修改意見就以社論、信件乃至對委員會成員訪問的形式提出來。修憲成了人們在街談巷議中、報紙上甚至在家庭中討論和辯論的焦點。
1946年1月,憲法修改委員會將新憲法草案初稿呈送麥克阿瑟將軍。這部憲法修改草案除了在個別詞句上對舊憲法進行了修改,如:將『天皇神聖不可侵犯』改為『最高不可侵犯』,將『天皇統帥陸海軍』改為『天皇統帥軍隊』外,實際上是舊憲法的翻版。見到這份草案後,麥克阿瑟怒氣衝天,下令由東京盟軍總部民政局長惠特尼負責憲法的起草工作。
在美國等國法律學者的指導下,新憲法草案終於制定了出來。當麥克阿瑟的助手阿爾蒙德將軍把它交到日本繼任首相吉田茂手中時,臉色陰沈的吉田茂只說了一句話:『這無異於一次革命!』
1946年11月3日,憲法修改草案正式公布。隨後,憲法草案被分發到日本各地進行討論。人們認真地辯論了一個月,並提出了修改意見。政府在報紙和電臺裡安排了大規模的教育性節目,解釋所有的要點,並解答問題。1947年5月3日,經過1000多處文字修改,《日本國憲法》正式生效施行。
麥克阿瑟憶『和平條款』
日本新憲法共11章103條,其中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日本放棄以戰爭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這一條款被形象地稱為『和平條款』。有關日本新憲法的『和平條款』的產生,在麥克阿瑟的回憶錄中是這樣記載的:
1947年1月24日中午,已轉任吉田茂內閣國務大臣的幣原喜重郎因事來到我的辦公室。在談話中,我見幣原有點局促不安和欲言又止,問其原因時,幣原提出,在新憲法的條款中,應當加入所謂『非戰條款』,要用憲法手段禁止日本有任何軍事建制———不論任何形式的軍事建制。在談及這樣做的原因時,幣原認為,這樣就會達到兩個目的:舊軍方將被剝奪他們有朝一日可能奪回政權的一切手段;另外,世界上其他國家都會知道日本將永遠不會發動戰爭了。幣原說:『日本是一個窮國,無論如何都不能把財力花在戰備上了。國家所剩下的任何資源都應當用於扶持經濟。』
幣原的意見得到麥克阿瑟的肯定,於是,在《日本國憲法》第二章第九條中有了如下的表述:『日本國民真誠地企望以正義和秩序為基調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為國家主權而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和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交戰權。』
因為有了這一條款,日本的戰後憲法又被稱作『和平憲法』,而『和平憲法』的第九條也已成為日本戰後思想的最重要的基本文件。正如日本學者撰文指出的:『和平憲法』是日本總結戰爭教訓之後向世界作出的『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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