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改委和民航總局聯合通知,在天津市開通航線的國航、海航等航空公司從8月1日起到12月31日徵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
根據通知精神,從昨日起到12月31日對國航國內航線(不含內地與香港、澳門航線)徵收燃油附加費。徵收範圍還包括非國航實際承運的國內代號航班及包機航班。具體收取辦法,航距在800公里以下的航段,每位旅客每段收取人民幣20元,航距在800公里以上的航段,每位旅客每段收取人民幣40元。像收取機場建設費一樣,燃油附加費在旅客購票時與票款一併收取。
部分航線燃油附加費標準
天津———上海40元
天津———廣州40元
天津———深州40元
天津———青島20元
天津———大連20元
天津———長春40元
天津———哈爾濱40元
天津———昆明40元
天津———西安40元
天津———武漢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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