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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暑期以來,天津市天氣呈現出高溫、高溼的顯著特點,市民紛紛到游泳場所進行避暑和納涼,游泳場所進入接待高峯期,甚至出現超能力接待的現象。根據歷年統計,天津市由游泳場所傳播的疾病時有發生,公共場所、游泳場所的衛生設施、設備和衛生狀況好壞,對於預防與控制傳染病有密切關係。爲防止傳染病發生與流行,保障游泳者的身體健康,天津市衛生局2日發佈今年第1號公共場所衛生警示公告,提醒游泳場所經營者和公衆注意游泳場所的衛生狀況。
市衛生局要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對游泳場所的監管,特別是對轄區內的新建小區、學校及其他單位內的游泳場所進行監督檢查;凡在檢查中發現無《衛生許可證》經營的游泳場所,一律停止經營活動,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加強對游泳池水質的衛生檢測,凡在檢查中發現游泳池水質不符合《人工、天然游泳池水質衛生標準值》《游泳場館空氣標準值》,必須責令進行改正,逾期不改者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檢查中發現游泳場所內的工作人員(服務員、救生員、教練、給排水人員等)無健康體檢合格證者,一律不得從事上述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警示
游泳場,這6項你做到了嗎?
No.1 《衛生許可證》
市衛生局提示游泳場所經營者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經營,將《衛生許可證》懸掛於明顯可視之處,便於游泳者查看。
No.2 餘氯含量
游泳池水質管理人員要經常測試和調整池水餘氯含量,使游泳池水中餘氯含量保持在標準值之內。
No.3 衛生清潔
工作人員定期應用消毒藥劑清洗消毒游泳場所和通道,保持衛生設施清潔、場所內無異味。
No.4 健康體檢
游泳場所內的工作人員(服務員、救生員、教練、給排水人員等)必須進行健康體檢,不得錄用未進行健康體檢人員;
No.5 警示標誌
游泳場所應在進口處懸掛“嚴禁患有肝炎、心臟病、皮膚癬疹(包括腳癬)、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進入游泳池游泳”的警示標誌。
No.6 禁租泳衣
游泳場所內不得出租游泳衣褲。
區縣衛生監督所值班投訴電話(24小時)
市衛生局公共衛生監督所 24321188
和平衛生監督所 27839988
南開衛生監督所 27619988
河西衛生監督所 28249988
河北衛生監督所 26419988
河東衛生監督所 24569988
紅橋衛生監督所 2733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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