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賴,拒不供認其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檢察官嚴審細查,不放過任何線索,終於通過一個鮮爲人知的銀行錄像,徹底揭露了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使其不得不低頭認罪。
交易毒品當場被抓
張某今年37歲,天津市人,初中文化,自幼因打架、偷竊、搶劫等行爲被司法機關分別予以少管、勞教、判刑等處理,反偵查能力較強。
今年4月24日12時許,警方得到線報,張某將在河西區氣象臺路與平山道交口的建行一側進行毒品交易,警方立即進行布控。
在交易地點,張某首先收取了王某購買毒品的毒資,然後帶王某來到路旁一花壇邊,示意花壇草地上的一個紙團,王某立即明白,上前從草地上揀起紙團,但紙團內什麼也沒有。這是張某爲了防止有陷阱使出的花招,公安人員沒有上當。
此時,狡猾的張某見周圍沒有動靜,便將寫有存放毒品地點的紙團位置告訴給王某。在王某打開紙團的瞬間,民警上前將兩人抓獲,當場繳獲毒品0.635克,毒資400元。後經鑑定,紙團內物品爲毒品海洛因。
狡猾疑犯百般抵賴
由於抓獲張某時,並未從其身上搜到毒品,張某始終不承認草地上的紙團是其放的,且不承認事先到過案發現場,並詭辯王某欠他錢,當天是恰巧遇上所以索回。
和平區檢察院受理此案後,發現卷中證據均爲間接證據,不能直接證實毒品是犯罪嫌疑人所放,更不能證實爲其所有。辦案人反覆對案卷進行復核,並對目擊證人一一詢問,終於發現了一個鮮爲人知的細節,那就是案發現場恰在銀行附近,辦案人員建議公安人員調閱銀行監控的錄像帶,仔細查看當天記錄,終於找到證據:錄像顯示張某事先到過現場,並在王某揀取毒品的地方停留過。
和平區檢察院認爲,現有證據足以證實張某涉嫌販賣毒品犯罪,遂於近日作出對張某批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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