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經濟新聞》報道,日本防衛廳長官大野功統近日對外宣稱:若美國提出要求,日本可能向第三國或地區輸出美日共同開發的攔截導彈。此前,日本爲向美國或第三國出售武器,還專門修改了“武器出口三原則”,並向東南亞國家出口艦艇。軍事專家稱,日本的這一系列動作表明,日本正努力擴大軍火出口。對日本的軍火出口能力,日本內閣官房長官福田康夫曾私下承認,日本擁有先進的技術,若放棄“武器出口三原則”,日本有能力成爲武器出口大國。
報道稱,爲加快導彈防禦系統輸出,日本政府在2004和2005財政年度分別編列了高達1068億日元和1442億日元的預算,專用於部署和研發導彈防禦系統,並修改了“武器出口三原則”,爲向美國或其他國家出口導彈開綠燈。《日本經濟新聞》稱,目前,澳大利亞、印度和以色列等國都已宣佈要建立自己的導彈防禦系統。日美研發的導彈防禦系統一旦成功,未來將有廣闊的市場,上述國家都有可能成爲輸出對象。
據悉,在修改後的“武器出口三原則”中,不再受出口限制的日本武器包括日美兩國或以美國爲主多國聯合研發的武器以及與支持反恐和打擊海盜的國際合作有關的武器。據日本《讀賣新聞》報道,在日本剛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後,日本政府就藉口幫助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提高打擊海上恐怖主義和海盜活動的能力,考慮向兩國出售舊戰艦。這也是日本放鬆武器出口禁令後的第一個舉動。
《讀賣新聞》報道說,應上述兩國要求,日本政府擬定於今年向它們出售日本海上自衛隊淘汰的1000~2000噸級驅逐艦以及包括海岸警衛隊巡邏艇在內的其他艦隻。
報道援引日本防衛廳不願公開身份的官員的話說,爲消除亞洲鄰國對日本不斷擴張軍事存在的擔憂,日本計劃將戰艦改裝成專門用於打擊海盜活動的艦隻,艦上的槍炮和其他武器裝備都將拆卸。
另外,日本還是小型武器出口大國。據瑞士日內瓦高級國際問題研究所發表的2004年版《小型武器概觀》一書表明,日本小型武器的出口額位居世界第9位。
軍事專家稱,日本急於擴大軍火出口,一方面是擴大其軍事上的影響力並賺取大把的鈔票用於擴展軍力和再投於更先進的武器研製;另一方面提高日本的軍事技術與製造能力,爲日本謀求武器自給服務。
資料
武器出口三原則
“武器出口三原則”就是日本在1967年4月針對出口武器問題提出的3項基本原則,即不向共產主義陣營出售武器,不向聯合國禁止的國家出售武器,不向發生國際爭端的當事國或者可能要發生國際爭端的當事國出售武器。1976年2月,三木首相提出,對“三原則”對象以外的地區也不出售武器。1981年1月,日本國會作出了《關於武器出口問題的決議》。此後,日本一直實行禁止對任何國家出口武器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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