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教育部法制辦公室主任孫霄兵說,結婚生子是每一名適齡公民的基本權利,大學生也應該有,但這並不意味着我們贊成大學生的這種做法。
孫霄兵說,解除對大學生結婚的限制並不是鼓勵學生濫用此種權利,而是對大學生作爲一名成年人行使自身權利的理性與能力的尊重與信任。在對大學生羣體的問卷調查中,絕大多數學生都認爲在校學習期間應當以學業爲重,還不具備結婚組建家庭的經濟能力和基本條件,因而不會選擇結婚。
孫霄兵同時認爲,新的規定會給學校的管理帶來一些新的問題,但這些問題都是圍繞着對學校功能與職責的認識與定位展開的,本身都不應當成爲問題。學校與學生之間的基本關係是教育者與被教育者,因此,學校既不應當有干預學生基本權利的職權,也沒有履行教育以外義務的責任。
孫霄兵說,從長遠看,隨着中國各種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逐步健全,學校現有的許多社會功能必然要逐步從學校中分離出去,按照這樣的改革思路,很多問題是很容易得到理解和逐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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