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八月五日迴應歐洲委員會二零零四年報告時表示:特區政府不能接受有關“一國兩制”的落實已有改變的說法。
發言人表示,自一九九七年迴歸及特區成立以來,“一國兩制”成功落實是有目共睹的。特區各方面賴以成功的制度都得以維繫與保持。
“特區的自由、人權、法治和司法獨立都得到充分保障。最近,無國界記者評定香港傳媒享有的自由爲亞洲區之冠;而根據近日一項調查,香港的司法制度是全亞洲中最佳的司法體制。”
“香港繼續保持國際金融及貿易中心的地位。我們以個別行業爲基礎,推廣市場開放及競爭。美國傳統基金連續十一年評定香港爲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系。去年有超過三千六百間外國公司以香港爲區域總部或區域辦事處;比起一九九七年,增幅超過百分之四十三,也是歷史新高。以上事實,反映國際社會對香港的信心。”
至於政制發展方面,發言人表示:歐委會報告內的評論反映對香港憲制安排的誤解。
“按照憲制的設計,中央有權責審視香港政制的發展。‘一國兩制’的安排不應被理解爲香港特區可以完全自行決定改變其政治體制。任何有關的改變,均需得到立法會、行政長官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方的共識而行。”
發言人指出,香港的選舉制度一直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向前邁進。特區政府現正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二零零四年四月的《決定》,就零七、零八年的選舉安排諮詢公衆。目標是進一步開放選舉制度、擴大公衆參與、以期爲邁向普選的最終目標奠定穩固基礎。
發言人希望,外國政府和議會繼續尊重一項原則:香港的選舉安排必須依據《基本法》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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