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高博):近年來,據不完全統計,本市車輛索賠問題在消費者投訴中所佔比例呈上升趨勢。很多消費者不清楚自己的索賠權利,他們往往在索賠時對廠家提出了過高或過低的要求,造成索賠糾紛,結果在不知不覺中損失了自己的權益。
例一:修車要去特約維修站
在廠家不給賠償的人羣中,李先生是比較“冤枉”的一個。當初買了車後,李先生興沖沖地在一家非廠家指定的汽車維修廠加裝了電子防盜器和中控裝置。
誰知後來汽車的電路常常出現一些小毛病,李先生便提出了索賠,但廠家卻拒絕了他的索賠要求,理由是該車在非廠家指定的特約維修站修理過,並安裝了未經廠家指定的零部件。
例二:開車前要看說明書
鄭先生新買了一輛國產小客車。一次下雨時,開啓不久的刮水器不動了,鄭先生便將車開到服務站,服務站檢查後得出結論:由於刮水器臂花鍵被磨平,需要更換新的,材料費由鄭先生自己擔負。很不理解的鄭先生在仔細閱讀說明書後才明白,其實裏面明確地說明了自己動手解決的方法。
例三:不要隨便改裝汽車
王先生在購車一週後將原車的汽車收音機換裝成了高級汽車音響,過了沒幾天收音機就不響了,緊接着儀表板內開始冒煙,隨即車輛熄火。汽車生產廠家檢查後發現,改裝的音響啓用了一根原車收音機不用的信號線,造成短路,由此殃及其他線束。最後王先生付出了近5000元的維修費用。
例四:按照要求到指定服務站保養
趙先生對愛車的免費保養是在服務站進行的,之後行駛近3萬公里未去過服務站,後來因發動機冷車異響來到服務站檢查,結果發現發動機缸筒活塞磨損。原來趙先生使用的機油雖是某大品牌,但該機油的等級遠遠低於趙先生車型指定的級別。可見不同的車型要求的保養里程、時間、形式各不相同,用戶應嚴格按照要求到指定服務站保養。
按照一些汽車廠家的規定,車輛上的燈泡、燈泡前制動摩擦襯片、後製動蹄片、空氣濾清器、機油濾清器、燃油濾清器、輪胎、火花塞、刮水器使用超過1個月或行駛里程超過1000公里,在正常磨損範圍內是不予賠償的。
1。以下情況可申請索賠整車:
車輛故障由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引起,且故障無法完全排除的;
車輛故障由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引起,車輛的修復達不到技術標準的。
2。以下情況不能索賠整車:
行駛超過10萬公里的車輛;
沒有按規定定期保養,或操作、使用不當的車輛;
發生過交通事故的車輛。
其實,不僅新車可以索賠,維修時更換的零部件也可要求索賠,但這個零部件必須是在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購買並安裝的。
一般來說,汽車生產廠家對零部件也規定了1年左右的保修期。因此,用戶在維修車輛時,若需要更換零部件,一定要問清這個零部件以前是否更換過,是否仍在保修期內,若在保修期內,就可憑當時購買的發票要求索賠、免費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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