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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山東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山東省一年來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侵權犯罪的情況,及查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專項工作的進展。去年山東省有400多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利用職權實施侵權犯罪而被檢察機關查處。
據省檢察院李少華副檢察長介紹,自去年6月至今年6月底,全省檢察機關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各類侵權犯罪案件300餘件涉及400餘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0餘件240餘人,截至目前已作出有罪判決140餘件200餘人。另據介紹,2004年至2005年6月,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瀆職犯罪案件500餘人,這些案件對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2億多元。
會上,省檢察院還確定了重點查辦的十大案件:(一)濫用職權案;(二)玩忽職守案;(三)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案;(四)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案;(五)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案;(六)放縱製售僞劣商品犯罪行爲案;(七)徇私枉法案;(八)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九)執行判決、裁定失職案;(十)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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