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個人郵寄藥品時需提供合法購藥票據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天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郵政局共同下發的《關於進一步防止假藥通過郵政渠道寄遞的通知》今起開始執行,今後個人在郵寄藥品時,須向郵政部門提供合法購藥票據;郵政部門在覈對票據上的藥品名稱與所寄藥品一致後方予以收寄。
郵購藥品多爲假藥
郵寄藥品在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給不法商販提供了可乘之機。前不久,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公安局在本市查獲了一家通過郵購販賣假藥的窩點,其銷售的一種河南產的定喘膠囊在全國已造成20多名哮喘病人死亡。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處負責人介紹,目前通過匯款郵購方式買來的藥大部分都是假藥,這些假藥販子主要推銷途徑就是通過郵購。這種做法極爲隱蔽,患者一旦出現問題不僅難以找到責任人,同時還給執法檢查帶來了難度。即使郵購的藥品是真藥,商家採取這種形式不和患者見面,在對患者病情不瞭解的情況下用藥也是極爲不負責任的。
郵售假藥有五大特點
據介紹,國家以及本市藥監部門發現的郵售假藥行爲有五個常見特點:一是經營者都以××醫療機構或著名的醫療機構分支自稱,或是使用劉廣清、馬敬泉等化名;二是所售藥品多爲治療疑難雜症,集中在治療哮喘病、風溼病等;三是一般都是先付款後寄藥;四是藥的價格都很高;五是多爲異地或遠程交易。這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這些方法,大量製售“複方關節炎膠囊”、“複方川羚定喘膠囊”、“祛風舒筋丸”、“平息散”等假藥,並肆意製造假單位、假地址、假藥品批號、假療效,通過郵寄宣傳材料、發商業信函、刊登廣告等形式非法宣傳,通過在當地郵局設立郵箱,租用民房作爲售假窩點,騙取患者匯款郵售假藥,範圍遍及全國。
郵售假藥害人不淺
據調查,這些所謂治療風溼、關節炎、哮喘、氣管炎的假藥,含有醋酸強的鬆、氨茶鹼、利眠寧、安定等激素類、精神類和麻醉類藥物,放在一起給哮喘患者服用,表面上看起來病人病情似乎稍有緩解,實際上以後的副作用是極大的。不良反應包括噁心、嘔吐、心動過速、心律失常、血壓下降,嚴重者可引起抽搐乃至死亡。強的鬆是激素類藥,副作用十分明顯,長期服用會產生依賴性,加重病症,不僅會形成“滿月臉”、“水牛背”似的虛胖,成年人脫鈣易骨折,兒童則長不高,而且會降低使用者的免疫力,長期服用可導致殘廢、死亡等。
給郵寄藥品立規矩
雖然國家藥監部門早在2002年就開展過嚴打製造郵售假藥的專項活動,但這種違法現象仍屢打不盡。爲保障人民羣衆用藥安全有效,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郵政局首次聯手,下發通知,嚴厲打擊利用郵政渠道寄遞假劣藥違法犯罪活動。通知要求,收寄大宗藥品郵件時,除認真檢查驗視外,需驗證藥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複印件,或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證明,方可收寄。收寄個人藥品時,應要求用戶提供合法的藥品票據,經覈對票據上的藥品名稱與所寄藥品一致時方可辦理。各郵局在辦理郵寄過程中如發現所寄藥品是在假藥目錄裏的,將不予收寄並通知藥監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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