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騙行徑被警方發現後,一男子爲脫逃竟公然毆打民警,並將機油倒在警車內以點燃進行威脅。日前,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1歲的亞某系來自新疆的無業人員。今年3月29日下午1時許,亞某夥同同鄉艾某、買某(均另案處理)在本市河西區隆昌路附近,以假冒的三星手機行騙,被羣衆發現並報警。派出所民警接報後迅速趕至現場,亞某爲脫逃,在明知民警執行公務的情況下,對民警李某拳打腳踢,並將警車玻璃砸碎、車門踹壞,後膽大妄爲的亞某又用警車內機油倒在車廂內和自己身上以點火威脅民警,後被民警及時制止,帶回公安機關,經進一步審查成案。
法院認爲,亞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爲已構成妨害公務罪。爲嚴肅國家法律,維護國家機關的正常公務活動,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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