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更半夜到路旁守候,見獨行女子路過便上前劫財,這名作案男子日前被天津河西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罰金2000元。
被告人何某系黑龍江人,23歲,捕前系天津市大港區某家政公司員工。爲謀取不義之財,何某於今年4月19日凌晨來到河西區古海路附近伺機搶劫作案。凌晨2時許,何某見女子李某獨自路經此地,遂趁李某不備,從身後捂住李某嘴部將其拽倒在地,欲搶劫李某手中的手機未果。見此情形,何某又以言語相威脅,搶走李某隨身攜帶的女士皮包(價值人民幣30元)。後何某在逃跑途中被及時趕到的李某男友抓獲,公安機關經進一步偵查成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何某目無國家法律,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爲嚴肅國家法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