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大學將招生名額過多地投放在本地,違背了公平原則,導致區域嚴重失衡,接受重點大學教育的機會明顯向大城市優勢羣體傾斜,最終使優勢羣體一優俱優,弱勢羣體愈來愈弱。而且,長此以往還會使國家重點大學變成地方高校。”今天,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教授在電話中對記者說,他建議,對沒有重點大學的省區,應該適當增加重點大學的錄取名額。
此前的7月19日,本報曾以《地方全國重點大學要地方化?》爲題報道過一些全國重點大學“聚本地生源而育之”的現象,引起了很大的社會反響。
作爲華中師大教育科學學院的教授,周洪宇在最近傳給記者的一篇論文中專門就我國重點高校招生名額投放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思考。他認爲,近年來,隨着高校招生自主權的擴大,各重點大學在招生名額分配上具有很大的主動權,可以自行決定在各省的招生名額,此舉調動了高校積極性,使其得到充分的辦學自主權,但弊端在於,各高校擇優性指標投放的過度破壞了考選制度固有的公平性,造成了城鄉差距拉大、東西懸殊加劇的局面。而且,“重點大學在所在地投放的名額比例太高,給沒有重點院校的省份的考生造成了激烈的競爭,這種競爭導致了應試之風日盛,直接影響着素質教育的實施。”周洪宇說。
周洪宇以2004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在全國各省名額投放情況爲例,並結合幾個省的總人口數和考生數等因素進行了比較。比如,山東的總人口數是上海的近7倍,考生總數是上海的6.5倍,而復旦大學在上海的錄取名額投放數卻是山東的22倍多。此外,河南總人口和考生數均是浙江的2倍,而浙大在浙江的錄取名額投放數是河南的33倍多。四川的總人口比江蘇多1300多萬人,而南京大學在江蘇的錄取名額投放數卻是四川的22倍多。“由此,我們可以非常明顯地看出全國一流重點大學在各地的錄取名額投放極不平衡,特別是對沒有“985”工程重點高校的省份尤其不公平,使這些地區的考生上重點大學的機率大大下降,遠遠低於有重點大學的省市,這樣就嚴重違背了考選的公平原則,因爲全國重點大學主要是由全國納稅人的錢來創辦和發展起來的,全國各地對其均做出了不可抹殺的貢獻。”
不可否認的是,作爲“985工程”的大學其所在地對大學的支持很大,特別是擴招以來,很多大學鋪大攤子,所需的建設用地都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投放更多的錄取名額就成了這些大學對地方政府的一種回報。”但周洪宇認爲,一所重點大學就是一座城市的名片,它在有形無形中已對當地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不能再以地方政府的支持來作爲投放更多指標的依據。
“公平合理地分配好重點高校投放在各省市的錄取名額,既可適度緩減因招生名額有限而造成的激烈競爭,又有利於縮小高考錄取中的城鄉差別、東西差別,從而體現考選制度中的公平原則,有效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爲此,周洪宇提出了幾點建議:一是各重點高校可留下5%的名額作爲自主招生名額,利用這些名額在所在地、全國甚至全球去自主招收高素質的、有特長的優秀學生,而且今後視需要和可能逐步擴大這一比例;二是新名額的分配可以參考4項指標:該省(市、區)的總人口數、該省(市、區)的總考生數、該省擁有的“985”工程高校數減去全國各省平均數(34所÷31省=1.1)、上年度在該省(市、區)投放的錄取名額。“爲了照顧十幾個無“985”工程重點大學的省區,我們應將這些重點大學多的省市的名額適當減一點,對沒有重點大學的省區則適當加一點,這主要是爲了求得更大的公正和平衡。”周洪宇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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