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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銷售產品時,擅用“離子水機”的名義,宣稱其可製備離子水或鹼性水,並大肆進行虛假宣傳,有的甚至擅自標有衛生部門許可批件,以此欺騙、坑害消費者。按照衛生部今年第10號《公告》和《關於查處深圳市百福生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違法銷售希銀2000+的通知》的要求,市衛生局昨日下發《關於對違法健康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行爲進行查處的通知》,要求各區、縣衛生局立即組織監督機構對上述“離子水機”的違法生產經營行爲進行查處。
市衛生局在通知中表示,衛生部2005年第10號《公告》中進一步明確,衛生部從未批准過任何“離子水機”,提出涉水產品不得宣稱具有任何保健功能的要求,並提出須對生產銷售的“離子水機”進行監督檢查。從即日起,本市各級衛生監督部門將對本市飲水機生產企業,以及銷售飲水機的商場、電器城、超市及專賣店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現以涉水產品名義生產銷售、用於飲用水水質處理的“離子水機”;擅自更改衛生部批准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的內容和範圍,改制成“離子水機”生產銷售或宣稱具有保健功能的產品的違法行爲,將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予以查處。
衛生局通知中還要求,深圳市百福生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經銷的“希銀TM牌銀離子2000+”或“希銀2000+”,擅自在包裝標籤及廣告中宣稱或暗示其有疾病治療效果,誤導消費者。全市各區、縣衛生局在轄區內監督檢查中如果發現該公司經銷的“希銀TM牌銀離子2000+”或“希銀2000+” [標誌的備案文號爲衛消備進字( 2002)第0043號],要依據《消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立案查處。同時,市衛生局也建議廣大消費者不要盲目購買此類產品,發現上述違法行爲可以撥打衛生監督部門的投訴電話予以舉報。
市衛生局公共衛生監督所24321188;和平區衛生監督所27839988;南開區衛生監督所27619988;河西區衛生監督所28249988;河北區衛生監督所26419988;河東區衛生監督所24569988;紅橋區衛生監督所2733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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