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保險協會獲悉,根據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天津市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即《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換髮工作從即日起開始。
換髮《資格證書》條件
取得《資格證書》且屆滿三年的,符合下列條件的予以換髮:
1、2002年5月1日前取得的《資格證書》(《資格證書》取得時間以考試通過時間爲準)
申請換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申請前三年內未因欺詐和嚴重金融、保險違法違規行爲受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2)無故意不履行數額較大個人債務的行爲;(3)具有保險公司或中介機構出具的曾接受保險知識教育、保險法律和職業道德教育的證明。
2、2002年5月1日-2005年5月1日期間取得的《資格證書》
申請換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申請前三年內未因欺詐和嚴重金融、保險違法違規行爲受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2)無故意不履行數額較大個人債務的行爲;(3)從我市設立保監局公告的培訓機構之日起至《資格證書》屆滿三年之日止,期間滿一年的,每年必須接受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後續教育培訓;期間不滿一年的,應提交保險公司或中介機構出具的曾接受保險知識教育、保險法律和職業道德教育的證明。
3、2005年5月1日後取得的《資格證書》
申請換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申請前三年內未因欺詐和嚴重金融、保險違法違規行爲受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2)無故意不履行數額較大個人債務的行爲;(3)申請前三年每年必須接受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後續教育培訓。
換髮《資格證書》要求
1、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資格證書》且符合規定條件無需延期的,應於2005年12月31日前提交換髮申請,逾期未提出換髮申請的,中國保監會撤銷其《資格證書》。
2、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資格證書》且需延期換髮的以及2002年10月1日後取得《資格證書》的,《資格證書》持有人應在延期屆滿或取得《資格證書》滿三年前30日內提出換髮申請,延期屆滿或取得《資格證書》滿三年後三個月內未提出換髮申請,中國保監會撤銷其《資格證書》。截至《資格證書》屆滿之日,尚無保險公司或中介機構出具的培訓證明的,必須延期換髮,且一旦延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通過提交培訓證明申請換髮《資格證書》。
申請應提交材料
1、《保險代理(經紀、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換髮申請表》;
2、接受繼續教育情況的有效證明;
3、最近3個月正面免冠小兩寸同版彩色照片兩張;
4、請中介人員到各自所在的保險公司辦理換髮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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