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衛生部公佈了由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最新修訂的《國家衛生城市標準》。新《標準》要求,城區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2小時。
在市容環境衛生方面,新《標準》要求,城市主次幹路、公共汽車首末站、汽車客運站、火車站、機場等地所設置的公廁不得低於二類標準;要落實清掃保潔制度,生活垃圾日產日清,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8小時,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全面密閉化;施工場地設置的隔離護欄高度不能低於1.8米。
在病媒生物(包括鼠、蚊、蠅、蟑螂等)防治方面,將原來的城區除四害改爲病媒生物防治,增加了開展病媒生物監測的內容;增加了對飼養寵物和禽類的管理要求以及對市場、飲食攤點等商業服務設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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