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引導和鼓勵大學生面向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合理流動,市教委出臺優惠政策,天津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也完善了多項就業服務措施。
據悉,本市高校就業工作已實現了機構、人員、經費“三到位”,即:成立校級就業指導機構,就業指導人員與畢業生比例達到1: 500,就業經費達到年度學費的1%。爲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和基層就業,本市實行了優惠政策。對到艱苦地區工作兩年或以上報考研究生的予以優先錄取。各高校還瞄準吸納畢業生比例逐漸增大的中小企業、非國有企業等新興基層單位的需求,調整了學科專業和人才培養方式,對教育質量不高、專業設置不合理而導致就業率過低的個別專業,減少招生計劃直至停招。
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也爲高校畢業生提供了多項優惠服務措施。初次就業的應屆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如在兩年內落實就業單位的,該中心可一律辦理就業手續;初次就業的高職院校畢業生,如在三年內落實就業單位的,該中心也給予辦理就業手續。對於志願服務西部期滿回津的畢業生,實行免費的人事代理和優先推薦就業等優惠政策。
建議
規範企業用人行爲避免“人才高消費”
近些年,各類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對高校畢業生的需求量很大,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隱性就業(即臨時打工)的人數也在逐年增加。據瞭解, 2005屆畢業生的隱性就業人數比2004年增加了1/4。但這種靈活就業的方式使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證。因此,規範中小企業的用人行爲成爲當務之急,以避免“人才高消費”。規範中小企業的用人行爲就要杜絕用人不籤勞動合同、簽訂不平等協議、不繳納社會保險等現象,保障高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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