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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原告、被告到庭……”隨着清脆的“法槌”響起,一起贍養老人案件前天上午在和平區體育館街尚友里社區正式開庭。這不是件真實案件,而是“模擬法庭”,原被告雙方由社區居民扮演,法官則由天津大學法學院學生擔當。重要的是,“法庭”上的故事在生活中確有其事。模擬法庭實錄原告老人育有兩兒一女,均已成家,女兒自出嫁起便表示不贍養老人,也不繼承老人遺產。後來老人將外地舊房子賣了,當作首付在本市買了一套房子。兩個兒子與老人簽下協議由二兒子負責老人一切生活,老人房產歸二兒子所有,大兒子不管任何事情。而房子入住後,二兒子將老人的退休金拿走,表示自己沒有能力還貸,要用這筆錢還貸。於是老人一下子沒有了任何生活來源,無奈之下,將三個兒女告上法庭。
原本親生骨肉,因爲贍養問題對簿公堂,現場旁聽居民無不搖頭嘆氣。經過法庭審理,被告三個子女未履行法定贍養義務,導致原告生活困難,原告的退休金是其個人財產,其財產所有權不能被侵犯,二兒子的行爲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兩個兒子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的協議,並沒有徵得被贍養人同意,而女兒雖然曾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但是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則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必須履行。所以判決三個被告每月支付原告生活費300元。模擬法庭反響《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這使得每位爲人父母的居民都知道了如何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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