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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份,市民田先生在經過河東區萬新村十區時,從電線杆底下撿到兩隻摔傷了的獵隼,因其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私人不允許飼養。如今田先生不得不想方爲它們找個合適的去處。
田先生說:“它們從十米左右高的電線杆上摔下來,殘了。前幾天,我發現自己撿回來的鳥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名爲獵隼,於是開始爲其找合適的歸宿。”
然而,他被動物園和自然博物館先後拒絕了。他說:“動物園不收外來的動物,擔心有病菌,而自然博物館只收死去的珍稀動物,我可怎麼辦啊?”田先生想到將兩隻獵隼放飛,但因爲它們似乎還沒有捕獵的能力,因此,田先生擔心它們不適應環境死去。
如果有讀者知道合法收養獵隼的機構,請撥打28201234快報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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