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厚厚一疊錢,要求中間人僱兇幹掉自己的仇家。這種常見於影視劇的鏡頭,在溫州第一經濟強市樂清竟呈逐年增長趨勢。
昨天,溫州樂清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向早報獨家提供了一份令人瞠目結舌的統計。該統計表明,2000年至今年6月,當地因爭權奪利引發的僱兇案件,經該院批捕的就有47起,且呈逐年上升趨勢;而僱主絕大多數是私企老闆和富人村官。
幾萬元 就拔掉“眼中釘”
據樂清市檢察院不完全統計,這些案件涉及的僱兇者近50人,他們九成以上是個私企業主、富有的村委會主任或機關工作人員。直接實施犯罪行爲的120餘人則大多來自江西、湖北、江蘇、四川等省份。
該院分析,被僱行兇者普遍文化程度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且長期處於社會底層,生活一般比較困難,個別人還有仇視社會的心理,因而容易受金錢引誘,有的人甚至還以此爲生。也因爲此,有些僱主原本只是想花幾萬元“教訓”一下“眼中釘”,但被僱者卻不計後果,下手殘忍,往往造成嚴重後果。
如在今年新一屆村委會選舉期間,當地某村一村委會主任候選人本想讓競爭對手在選舉期間受點傷躺進醫院,最後受僱者卻讓對方躺進了太平間。
私慾膨脹富人鋌而走險
被譽爲“溫州第一經濟強市”的樂清,2003年全市國內生產總值達到217.1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37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795元。柳市、樂成、虹橋、北白象4個鎮的經濟實力更是躋身溫州“十強”和浙江“百強”,全市於2003年宣佈邁入小康社會。
按理說,這該是個人人盡享平安富裕的地方。“但在無限膨脹的私慾刺激之下,在踩着錢堆往政壇攀爬或謀求更大集團利益的過程中,少數富人鋌而走險,不惜花錢買人命。”浙江省一法學專家在分析這些富人犯罪心理時一針見血地指出。
這與樂清檢察院的統計分析不謀而合。該院透露,分析此類案件可以發現,僱兇者產生傷人殺人的動因主要是出於經濟利益之爭、報復心理、爭奪政治地位等。這些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地位,社會關係複雜。因爲身份的特殊性,他們不願親自動手,而是通過出錢僱人或層層僱傭的方式,讓他人實施暴力犯罪行爲。
近日剛剛一審重判的樂清富商周祖豹被害一案就是典型。這起曾轟動全國的僱兇殺人案就因經營者之間爲瓜分利益而引發。
涉案僱兇者追責難
浙江有關法律專家稱,僱兇殺人是國內出現的新型犯罪方式,其手段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一般情況下,法律上對此類案件中的授意者、教唆者、組織者均認定爲主犯。但司法實踐中,因爲僱兇者的犯罪行爲極具隱蔽性、祕密性,警方在取證調查上存在相當大的難度。
許多僱兇者在達到犯罪目的後一般還要再花一筆錢,或讓實行犯逃之夭夭,或讓他們“封口”。這樣做,不但給警方抓獲被僱行兇者製造了人爲的難度,也讓不少案件只能查到實行犯而難以深挖至“幕後老闆”。
相關案例:富豪周祖豹被殺案
1998年3月,王偉堅、屠金安和周祖豹在北就豐臺區合夥創辦大紅門輔料綜合市場,因股權糾紛,王、屠二人與周祖豹產生矛盾,之後,楊金富持王、屠二人股權轉讓書,多次帶人向周祖豹催討投資款,均遭拒絕。2002年11月,王偉堅、屠金安與楊金富預謀,決定由楊金富策劃、組織殺掉周祖豹,事後王、屠資助楊金富50萬元。後楊金富指使餘存軍、楊加富等人,持刀將周祖豹捅死在家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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