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泰晤士報》8月17日報道,16日晚,一份英國“獨立警察投訴委員會”的調查報告聲稱,倫敦警察廳在追捕7月21日的未遂爆炸犯時,因“一系列災難性的失誤”直接導致了誤殺巴西無辜青年吉恩·查爾斯·德·梅內茲的悲劇。
這一系列失誤始於7月22日上午9時30分,當時,梅內茲離開自己位於倫敦南區的公寓。恰巧在那時,那名負責識別梅內茲身份的倫敦警察廳的監視組成員離開公寓大樓外出方便。他承認他離開了自己的監視崗,無法報告觀測情況或者拍下錄像帶。如果這名便衣警察不擅自離崗,那麼,警方完全可以在梅內茲出門一刻將他活捉,之後就會搞清楚他的身份。
調查報告稱,警方的輕武器小組接到命令,稱他們可以“採取非尋常的戰術。如果他們分散攔截那名嫌疑犯,他們有可能遭遇反抗,要是這個傢伙不馴服,那麼就可以給他致命的一槍。”斯托克韋爾地鐵站的監視錄像帶顯示,梅內茲當時穿着一件很薄的粗斜紋布茄克,也沒有攜帶一個揹包,因此,他無法隱藏炸彈。他當時跑得離警察很遠,沒有意識到有人在後面跟蹤他,在經過驗票口之前,還揀了一份免費的報紙。只是當他看到地鐵駛進車站時,纔開始跑了起來。《泰晤士報》還指出,警察實際上向梅內茲連開了11槍,不過有3槍沒有打中。
報告還披露,在梅內茲遭槍殺之前,一名監視小組的成員已抓住了他。一份交代說,“我抓住了這名穿牛仔茄克的男子,用雙臂緊緊抱住他的軀體,把他的雙手摁在他的一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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