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河北省委組織部獲悉,從今年第四季度開始,河北省將在全省實行村幹部補貼集中統一發放制度,即由縣(市、區)委組織部委託代發銀行,將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安排的村幹部基礎職務補貼,按月直接撥付到個人銀行賬戶上。
這意味着,河北省一些村幹部的部分“工資”開始由政府財政補貼。
8月中旬,河北省委組織部出臺《關於實行村幹部補貼集中統一發放制度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實行集中統一發放補貼的村幹部主要是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每人每月200元,從中央和省、市下達的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補助資金中安排。
據悉,河北省每年中央和省財政的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在40億元左右。河北省有5萬個左右行政村,考慮到每個村補貼兩名村幹部,一年需要動用轉移支付資金最多在2.4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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