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7日,在鄭州市紀委舉辦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上,剛剛調查完結的原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檢察長鬍志忠貪污、受賄、腐敗案件吸引了衆多參觀者的視線。
胡志忠私設4700多萬元的小金庫,任意從中取款揮霍;他貪污受賄、挪用公款,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經常參與豪賭;擁有7名情婦;他還運用反調查伎倆,把紀檢幹部拉下水,幫助他串供。胡志忠堪稱“五毒俱全”的反面典型。
私設“小金庫”
任意貪污揮霍
收受賄賂索要錢財肆無忌憚
1950年出生的胡志忠先後任鄭州市檢察院控申處處長、起訴處處長,1995年任中原區檢察院檢察長,2003年9月任鄭州市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紀檢部門經過調查,查明胡志忠任中原區檢察院檢察長期間,私設金額達4756.8萬餘元的鉅額“小金庫”,供其任意貪污揮霍。
1996年至2003年9月期間,胡志忠以辦事、出差爲由,陸續從“小金庫”裏提取現金155萬元,用於個人支配。而2003年9月,胡志忠在調任鄭州市檢察院紀檢組長前,以自己有事用錢爲由,一次就從“小金庫”裏取走30萬元。2000年4月,掌管“小金庫”的陳彤將10萬元現金交給胡志忠,後胡志忠安排陳彤虛開了一張10萬元工程款收據,入賬衝抵了該款。
2003年9月,胡志忠在調離中原區檢察院前,指使陳彤銷燬小金庫的所有賬本和部分憑證。鉅額“小金庫”資金,相當部分來源存在嚴重問題。
胡志忠利用手中的權力,在安排人員、建築工程招標、幫人疏通關係時,都成爲個人斂財的籌碼。1996年、2001年,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分別承建了中原區檢察院辦公樓和綜合樓。胡志忠挪用公款給該公司使用,並幫助這個公司減免建設規費,此間,胡志忠以各種理由和藉口收受這個公司錢財以及索要共計355萬餘元人民幣、2000美元。
2000年至2001年,胡志忠利用安排人員進入中原區檢察院工作之機收受委託人4萬元人民幣、5000美元。2001年8月,中原區檢察院付給某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優良工程獎等共計110萬元,後該公司總經理李某將20萬元送給了胡志忠。1997年9月,經胡志忠幫助接洽、疏通關係,某公司在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及相關契稅的情況下,辦理了一塊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胡志忠得到該公司經理張某30萬元的“回報”。2001年8、9月間,胡志忠協調某置業公司工程佔道被罰款事宜後,向該公司師某索要現金2萬元。
此外,紀委調查發現,胡志忠挪用公款250萬元,侵吞下屬企業公款356萬元全部據爲己有,並讓其妻陸續轉往深圳用於購房、投入股市、兌換外幣。胡志忠還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從中獲利10萬元。1999年,胡志忠安排某房地產公司在中原區繳稅52.6萬元,後協調有關部門給予納稅獎勵,並接受該公司10萬元。
賭博籌碼最小是1000元
與7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
金錢得來容易,花起來也隨便。調查中,胡志忠自己交代,他的一個重要揮霍的方式就是打牌賭博。
胡志忠愛打牌、賭博是出了名的。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的職工都知道,他參與賭博一般籌碼最小是1000元,每次數萬元輸贏是常事。1998年以來,胡志忠經常同身邊幾名彼此“知根知底”的下屬馬霖、陳彤等人在賓館、酒店、茶社、洗浴中心等處打牌、賭博,賭資動輒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
追求腐化生活的胡志忠,早已忘記自己是一名黨員幹部。由於有充足的資金供應,他揮金如土,對奢侈品消費、國內外公款旅遊、玩女人等樂此不疲。他對色情“娛樂項目”更是情有獨鍾。
據鄭州市紀委調查,胡志忠作風腐化,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着“情人”關係。胡志忠自己承認的“情婦”就有7名。
據調查,胡志忠曾先後與5位女性在不同的酒店、賓館長期包房。胡還分別帶她們外出旅遊。胡志忠送給衆多“情人”的現金共計72.5萬元、2500美元、5000港元,物品14件(摺合人民幣3萬餘元)。先後接受或授意他人,安排家人及其情婦到美國、歐洲、澳洲、東南亞等地旅遊,花費19萬多元。
更爲荒唐的是,身爲檢察長的胡志忠曾被一名情婦的男友敲詐過30萬元。
拉紀檢幹部下水幫其串供
胡志忠長期在政法機關任職,對各種腐敗案件調查手段瞭如指掌,因此在案件調查之前,他就已經將其大量非法所得進行轉移和隱匿。被立案調查之後,他又費盡心機,動用種種反調查手段,使調查工作一波三折。
爲阻撓調查,胡志忠處心積慮,耍盡了各種伎倆,銷燬證據,轉移贓款,掩蓋事實。爲了保住違紀違法所得,胡志忠甚至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演繹一場假離婚騙局。案發後,胡志忠還拉攏腐蝕賄賂紀檢委辦案人員及陪護人員,幫其安排串供。
據調查,胡志忠在被調查之前,就把部分資金轉向了海外。專案組收繳的12餘萬加拿大元,就是在和國外有關部門取得聯繫後取得的。1998年以後,胡志忠就有意識地將自己斂來的錢財分三個地方藏匿。爲了掩人耳目,他在鄭州的銀行機構只存了20多萬元,在國外的銀行存了75萬港幣,其主要錢財都存在深圳的銀行,而且這些存款全部不使用自己的名字。
在被立案調查期間,胡志忠百般利誘辦案人員。最終,鄭州市紀委借調的辦案人員高永亮被胡志忠的13萬元賄賂拉下了水,幫助胡志忠安排串供,干擾調查。
胡志忠被雙規期間,個別負責陪護胡志忠的工作人員,也受到金錢的誘惑,幫胡志忠向外界傳遞消息。他對陪護人員許諾說:我認識很多房地產老闆,可以幫你們低價買了房再賣掉賺錢。
在充足的證據面前,胡志忠知道自己已經走上了不歸路。在懺悔書中他寫道:“這些錢、物,我收的不仁不義,收掉了親情、收掉了友情、收掉了我的人格,收出了我違法犯罪,最終使我成爲金錢的奴隸、黨的叛逆、人民的罪人。世界上如果有賣後悔藥的,我將用我的全部積蓄去購買,只可惜世界上沒有這種藥。”
據悉,鄭州市紀委已經將胡志忠移交檢察機關查處。由胡案調查中“拔出蘿蔔帶出泥”,共帶出違法違紀黨員幹部5人,其中中原區檢察院辦公室主任馬霖,掌管着鉅額小金庫的原會計、辦公室主任陳彤,幫助串供的紀檢幹部高永亮等3人也已經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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