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照明建設與改造中,要保證以道路照明爲主的功能照明,嚴格限制裝飾性的景觀照明。記者昨天獲悉,建設部發布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城市建設和電力供應情況,嚴格限制發展和建設景觀照明。與此同時,城市照明工程項目設計方案應組織專家論證,將節電及宜居、環保等作爲論證內容。
據瞭解,近年來,城市照明的過快發展,加大了能源的需求和消耗,尤其是一些城市單純追求高亮度、多色彩,大規模、超豪華,建設和配置不切合實際的、不科學的照明工程,浪費了能源,也造成了光污染。
該通知要求,各地要以“以人爲本、突出重點、保證功能、經濟實用、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爲目的,編制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城市照明專項規劃,要修改完善;城市照明工程項目設計方案應組織專家論證,將節電及宜居、環保等作爲論證內容;在城市照明建設與改造中,保證以道路照明爲主的功能照明,嚴格限制裝飾性的景觀照明;功能照明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照明設計標準和照明能耗密度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
採用節能照明、努力降低電耗,將成爲今後各城市實施城市照明集中管理、集中監控和分時控制模式,不得在城區主幹道大範圍使用多光源裝飾性庭園燈。景觀照明嚴禁使用強力探照燈、大功率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