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甘肅省委獲悉,按照“在職省級領導幹部的祕書任期不超3年”的規定,該省省級領導幹部祕書已調整完畢,目前主要領導的祕書沒有一個是超期服務的。
該《規定》要求領導祕書及領導身邊的其他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代領導幹部答覆處理問題,批示文件或在傳達領導指示時夾雜個人意見;不準泄漏、傳播領導幹部在討論工作、參加重要會議及活動時發表的尚未公開的意見、講話;不準向領導幹部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歪曲事實真相;不準利用領導幹部職務上的影響辦私事,謀私利;不準干預和插手幹部選拔和人事安排,或爲跑官要官、買官賣官者提供方便,或向領導幹部或組織伸手要官;不準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不準干預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公正執法執紀;不準爲領導幹部及其配偶,子女,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等。
2004年7月,甘肅省下發了《關於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廉潔從政的規定(試行)》,要求在職省級領導幹部的祕書任期不超3年。隨後,甘肅省委辦公廳及相關部門開始對超期服務的祕書進行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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