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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把扶貧資金真正用到實處,雲南富源對使用不合理、不合法的扶貧資金實行“召回制”,目前已經收回這類資金350多萬元。
據富源縣委辦公室介紹,富源縣對各級財政及社會投入的扶貧資金實行專戶、專賬管理,項目及效益進行公示,對變更資金用途及所建項目效益不明顯的,全部或部分收回。這項制度自去年10月實行以來,全縣督促完成28個“半拉子”項目,糾正資金使用不合法行爲4起,對13個項目的扶貧資金予以召回。
與此同時,富源實行“增1獎10”措施促進扶貧投資收益增長,農戶在上年純收入的基礎上每增收1元獎10元的“以獎代扶”辦法,切實用好用活扶貧資金。今年以來,全縣已兌現扶貧獎勵資金3740萬元,扶貧投入同比減少20%,收益平均增長了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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