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1360多人在金山嶺長城徹夜狂歡?此事被媒體報道後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日前,央視記者發現允許這麼多人來長城開瘋狂派對的,是一家名叫金山嶺長城的旅遊公司。
長城上開派對公司明碼標價
記者瞭解到,這一次有償出租長城辦瘋狂派對,金山嶺長城旅遊公司收入爲8萬元。記者在這家公司辦公室裏還找到了一份長城場地出租的價目表,上面寫着:長城上歌舞晚會100元/人、長城上酒會100元/人、長城野餐露營100元/人、長城上燒烤100元/人。
國家文物保護法早就有明文規定:國寶文物不得作爲企業資產經營。這家旅遊公司怎麼就偏偏做起長城的生意來了?
作爲世界文化遺產、國寶級文物,金山嶺長城的管理者既不是政府部門,也不是文物部門,竟然是一家公司。甚至長城租給誰,搞什麼活動,收多少錢,都由這家公司說了算。那麼,長城怎麼會落到這家公司手裏呢?這引起了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關注。2005年7月,國家文物局專項督察組來到了金山嶺長城。
長城經營權被“免費”奉送
督察組要覈實的協議書,就是1997年金山嶺長城被轉手給企業的協議書。協議書的甲方是承德市光大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乙方是灤平縣政府金山嶺長城管理處。它們一起合作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就是金山嶺長城旅遊公司。按照這份協議,管理處把長城周邊的旅館、道路等固定資產估價860萬元,光大農業公司一次性付給灤平縣政府516萬元,買下了新公司的6成股權,成爲掌權人。而金山嶺長城管理處,以344萬元和金山嶺長城的經營權參加聯營公司,佔股份的4成。記者注意到這份協議中的長城經營權沒有進行價格評估,等於是免費送給了新公司。這份不合理的協議一簽就是50年。
協議被認定違法8年虧2000多萬
根據國家文物局的認定,灤平縣政府和光大農業有限公司簽訂的是一份違法協議。
金山嶺長城被轉手了。據說,轉手有兩個目的,一個是爲了賺錢,給財政帶來一點收入。一個就是籌集經費,保護好長城。如今,金山嶺長城已經轉手八年了,這兩個目的達到了嗎?記者在金山嶺長城旅遊公司財務辦公室看到一份2005年7月31日的財務報表。記者在報表上看到了一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原來該公司在管理長城的8年間累計負債已經達到2000多萬元。而這8年來公司對長城本體的保護就是修補了一些磚,保護維修費用大約在30萬元左右。國家文物局的專家認爲,8年30萬元平均每年不到4萬塊錢的投入,要維護10公里長的長城根本不可能。
長城管理處牌子已經被重新掛起
長城保護專家成大林說:“不管是國有公司還是私有公司,其經營思路和文物保護走的不是一條路,長城保護是社會公益事業,而他們是經濟行爲,這完全是兩個概念。”成大林說,爲了讓城牆上的燈亮起來就不得不鋪設電線。爲了鋪設電線,又必須打進粗的釘子來固定。但這些釘子眼都將使酸雨浸入古城磚。
日前,國家文物局執法小組在召開督察會議之後,對金山嶺長城的管理提出了三點整改意見,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立即恢復長城管理處,把長城的管理權重新收歸到政府和文物部門手中。
記者看到,目前灤平縣長城管理處的牌子已經重新掛了起來。希望從此以後,長城能夠恢復它的平靜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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