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記者獲悉,爲規範中小學秋季收費,日前天津市教委下發了《關於做好秋季開學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公示的內容、範圍、項目、標準及收費依據。
《通知》規定,秋季開學收費前,各學校要認真檢查教育收費公示制的落實情況,不規範、不醒目、未及時更新的,要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進行收費工作。要在中小學實行收費通知單、聯繫卡和代收費結算公告制度,並把此項制度納入校務公開的內容。
開學後,各區縣教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都要立即開展教育收費自查自糾工作,重點自查收費“公示”落實情況、“一費制”和“代收代辦”結算情況、高中擇校“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執行情況、有無違規招收借讀生亂收費現象、有無自立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或違規跨年度收費以及與招生錄取掛鉤的各種形式亂收費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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