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劉振民近日在接受《瞭望東方週刊》專訪時說,中國在邊界問題上的政策和立場是一貫的,即準確把握維護國家領土主權與穩定周邊的關係,通過平等協商,互諒互讓,公平合理地與有關國家解決邊界問題。
在專訪中,劉振民就中國與鄰國的邊界問題現狀、中俄邊界問題的解決過程、中印邊界劃界的進展以及中國在邊界問題談判過程中所奉行的方針政策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劉振民說,中國同14個國家接壤,陸地邊界總長22000多公里,是世界上陸地邊界線最長和鄰國最多的國家,也是邊界情況最複雜的國家之一。
他說,新中國成立之際,中國與陸上鄰國的12條邊界有的沒有劃定,有的雖劃定但由於自然和人爲的原因而形成一些爭議。建國五十多年來,中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睦鄰友好外交方針的指引下,經過不懈努力,逐步、穩妥地解決了與大多數鄰國間歷史遺留下來的邊界問題。
截至2004年底,中國已與12個鄰國簽訂了邊界條約或協定,劃定的邊界約佔中國陸地邊界線總長度的90%。
據劉振民介紹,中國邊界問題的解決主要集中在兩個時期,一是上世紀60年代,中國先後與緬甸、尼泊爾、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國簽訂了邊界條約或協定;另一是上世紀90年代至今,中國與俄羅斯、老撾和越南以及新獨立的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國解決了邊界問題。
劉振民表示,中國與蘇聯,以及後來與俄羅斯的邊界問題的解決,經過了漫長、艱苦的談判。中俄邊界問題的解決,消除了兩國關係中的障礙和隱患,有利於創造良好的周邊環境,有利於國內的建設和發展。
“中國與俄、哈、吉、塔邊界問題的解決表明,只要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精神,尊重國際法基本準則,以公正合理爲出發點,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端、實現互利雙贏是可以做到的,”劉振民說。
關於中印邊界劃界工作的進展,劉振民透露,二十世紀80年代中印關係正常化後,雙方開始討論邊界問題。2003年,兩國總理任命特別代表,從兩國關係大局的政治角度出發,探討解決邊界問題的框架。雙方特別代表經過5輪會晤,就《解決邊界問題政治指導原則的協定》達成一致,並在今年4月中國總理溫家寶訪印時正式簽署。
劉振民說,爲了推動中國與鄰國邊界問題的解決,同時也爲了發展與鄰國的友好合作併爲國內經濟建設創造和平穩定的周邊環境,中國政府建國伊始即秉承睦鄰友好的方針與鄰國處理包括邊界問題在內的雙邊關係。實際工作中,中國政府準確把握維護國家領土主權與穩定周邊的關係,實現了睦鄰友好與解決邊界問題的相互促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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